事业单位变全额以后养老保险怎么办?

我03年大学毕业后,本地人事部门说让毕业生办理人事代理,这样以后要是参加工作后,人事代理期间也给计算工龄,后我就办理了,我于2006年末到一差额事业单位上班,社保局说叫我补交3年人事代理期间的养老保险,个人部分3000元左右,集体部分12000元左右,而且必须交纳,否则交滞纳金。单位说那时侯没有到单位上班,集体交纳的部分单位不管,自己解决,没有办法就自己全交了,当时也考虑到自己也会受益的,但是不到一年,由于政策原因,单位由差额要变成全额,以后不用交纳养老保险,我交的钱怎么办呢?咨询社保局,答复是个人部分退休后返还,集体部分不返还了,但是集体部分也是我自己交纳的,我问怎么办,答复是没有文件规定,不清楚,请问我该怎么办12000多白白没有了,大白天抢钱还不犯法!!

别着急,慢慢看这个问题

首先目前事业单位下的养老保险体制和企业养老保险是分开管理和运行的,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不需要交费,将来退休了根据在职的工资和工龄计算退休金,而企业养老保险是根据交费年限和交费基数等确定将来的养老金

你原来是不是事业性质的养老,那么现在转为事业性质的养老后,你原来的按照企业性质交养老的年限可以视同你在事业单位的工龄,所以才叫你补的,如果不补的话,那你的工龄就不能按照03年的时候计算了

社保的回答是正确的,个人部分退还只能在将来退休的时候计算在事业单位退休金内,不会退的,集体部分那只能是贡献了,没有办法的

你这样做的好处就是,你花了1.5W相当于买了3年事业单位的工龄,由于事业单位的养老体制比企业的优越很多的,所以你将来是不吃亏的,因为你的工龄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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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6-23
  根据国发〔2015〕2号 规定,自2014.10起,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都应当缴费参保。因此也就不存在是否变全额的问题。
  《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
  二、改革的范围。本决定适用于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
  三、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单位缴费)的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0%,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个人缴费)的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由单位代扣。按本人缴费工资8%的数额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个人工资超过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低于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个人缴费工资基数。
  个人账户储存额只用于工作人员养老,不得提前支取,每年按照国家统一公布的记账利率计算利息,免征利息税。参保人员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

  本决定自2014年10月1日起实施,已有规定与本决定不一致的,按照本决定执行。
第2个回答  2015-08-06
事业单位是全额还是差额与养老保险是没有任何关系,再者不管是差额还是全额,从2014年10月开始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与企业养老缴费比例一样,全国统一为28%,其中:单位承担20%,个人承担8%。
第3个回答  2015-08-05
现在国家要求机关公务员从2014年10月1日起都要参加养老保险。所以作为事业单位,不论是全额还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也都要参加养老保险。参保后缴费的比例仍然是单位12%,个人8%,同时还要缴费职业年金,缴费比例为单位8%,个人4%。
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21-01-29

    新参加工作,正赶上单位变全额的职工来说,无所谓,正好事业单位也得上养老保险了

    老员工的养老保险以省市改革的时间点分界,之前视同,之后缴费,退休时合并。

    具体问题的回答您必须得问您当地人力社保局的工资福利科或者社保养老科的回答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