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递交辞职报告30日后,批复有时间限制吗?有法律依据吗?请好心的朋友帮帮忙。

如题所述

教师是什么编制啊?如果不是事业编制,应该属于《劳动合同法》管理范围以内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如果是事业编,可以参照人事部关于执行《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辞职暂行规定》中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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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5-30
你可以单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可以马上停止工作,但不要造成工作损失;
如果你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到期之后,你可以不上班
第2个回答  2012-05-22
这个我还真不知道,但是你可以去找湖北朋来律师事务所张付坚律师咨询下,我上次遇到的类似问题也是找的张付坚律师。我的意见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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