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审批

农村宅基地审批我是农村户口,老婆原来是农村户口,后来读书转的非农,后来嫁到我家来,户口也迁移过来了,请问能够申请农村宅基地吗?

  这种情况不能申请农村宅基地。
  因为我国《土地管理法》第62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宅基地申请条件如下:
  1、现在住房影响乡(镇)村建设规划,需要搬迁重建的;
  2、农村村民户除身边留一子女外,其他子女确需另立门户而已有的宅基地低于分户标准的;
  3、经主管部门批准,由外地迁入的农户无住房的;
  4、集体组织招聘的技术人员要求在当地落户且户口已迁入的;
  5、离休、退休、退职的干部职工,复退军人和华侨、侨眷、港澳台同胞持合法证明回原籍定居,需要建房而又无宅基地的。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安排宅基地:
  1、出卖、出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现有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
  2、一户1子(女)有1处以上(含1处)宅基地的;
  3、户口已迁出不在当地居住的;
  4、年龄未满18周岁,又不具备分户条件的;
  5、虽在农村居住而户口未迁入当地的;
  6、其他规定不应建房和安排宅基地的。追问

我是翻建,不是申请新的宅基地,申请的人说只有我和女儿可以有享受的平方数,老婆不可以,这种情况不可以吗?有没有特列?或者有没有明确的说明这种,非农业嫁的农村的!嫁过来也的住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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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2-27

关于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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