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元或称港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的法定流通货币。按照香港基本法和中英联合声明,香港的自治权包括自行发行货币的权力。其正式的ISO 4217简称为HKD(Hong Kong Dollar);标志为HK$。
港元的纸币绝大部分是在香港金融管理局监管下由三家发钞银行发行的。三家发钞行包括汇丰银行、渣打银行和中国银行,另有少部分新款十元钞票,由香港金融管理局自行发行。硬币则由金融管理局负责发行。自1983年起,香港建立了港元发行与美元挂钩的联系汇率制度。发钞行在发行任何数量的港币时,必须按7.80港元兑1美元的兑换汇率向金管局交出美元,记入外汇基金账目,领取了负债证明书后才可印钞。这样,外汇基金所持的美元就为港元纸币的稳定提供支持。
值得注意的是,香港所有钞票的式样都有版权。所以,任何人在未有得到版权持有人的许可前,都不能任意复制钞票的式样。在香港多年来有几家机构因为未得钞票版权持有银行的批准而在广告上运用,结果被判支付钜额罚款。
虽然港元只在香港有法定地位,在中国大陆和澳门很多地方也接受港元。而且,在澳门的赌场,港元是澳门元以外唯一接受的货币。
历史
据考,香港是最先把通货称为“圆”的地方。本来香港成为英国殖民地之初,采用英国的货币。但因为当时与中国大陆的贸易主要以银作为单位,使各地的银圆:包括墨西哥鹰洋及中国大陆的银圆都在香港自由通行。后来,政府为更有效规管当地的通货,而采用了银圆为基本通货单位,而银圆一词亦由原先的形容词变成量词。1863年香港首次发行官铸货币,并於1866年在香港成立铸币厂。当时香港生产的一圆银币,都会印上“香港壹圆”四字。这个通货的名称亦由香港传回中国大陆、日本及韩国,并成为各地通货的单位名称。后来铸币厂於1868年关闭,香港改以其他银元作为法定货币。
1935年,因为美国等地的银价上升,引起中国及香港的白银外流。香港政府在1935年11月9日通过货币条例,公布以「港元」作为香港货币单位,并将港元与英镑汇率定为16港元兑1英镑。(中国是在香港通过以港元为货币前的五天,即11月4日宣布放弃银本位,改发法币。)1937年8月1日,终止了各种银元的流通,正式以港元作为法定货币。二次大战日本占领香港时,强行以日本军用手票代替港元。战后港元才恢复法定地位。
港元最初与英镑挂钩,但是战后英国的经济实力减弱,更曾一度大幅贬值,影响香港经济。香港政府於是在1972年6月英镑作自由浮动后,改为将港元以美元挂钩。最初汇率为5.65港元兑1美元。1973年2月改为5.085港元兑1美元。1974年11月起,改作自由浮动。直至1983年,由於香港前途问题引发的信心危机令港元汇价大幅下降,到了同年9月一度下跌至9.6港元兑1美元。同年10月17日起,当时的财政司彭励治宣布港元汇价与美元挂钩,定为7.80港元兑1美元,一直维持至今。
纸币
香港最初的纸币是由1845年在香港成立的东藩汇理银行发行。在1935年政府通过货币条例以前,很多银行都有发行纸币,但这些纸币主要作商业上的交易。政府只接受部分特许银行的纸币为合法通货。1935年以后,政府授权汇丰银行、有利银行(其后被滙丰银行并购)及印度新金山中国汇理银行(其后辗转易名为渣打银行)发行五元以上的港元纸币。而面额一元及以下的港元纸币则由香港政府发行。香港政府在1975年发行五元硬币后,五元纸币停止发行。1990年代政府发行十元硬币,银行之后亦停止发行十元纸币。后来,中国银行亦成为香港其中一间发钞银行。2002年,政府再度由金融管理局发行十元纸币。
政府在1995年前曾发行一分的纸币,其目的为方便找赎及用作缴付公共服务胀单的仙额。这些纸币在1995年10月1日之后不再被接受为合法货币。
现时,香港纸币的发钞银行有三间,分别是中国银行、汇丰银行及渣打银行。
硬币
1997年香港主权移交之前,市面流通硬币上铸有英皇头像,曾一度成为收藏对象。1993年起,政府逐渐收回旧硬币,以背面上为香港市花洋紫荆的新硬币代替。但英女皇头硬币仍为合法货币,与新硬币同时流通。
最新港元硬币及纸币式样
面值 ($) 材质 形状
一毫 (0.10) 黄铜合金 圆形
二毫 (0.20) 黄铜合金 波浪形边缘
五毫 (0.50) 黄铜合金 圆形
一元 (1.00) 白镍合金 圆形
二元 (2.00) 白镍合金 波浪形边缘
五元 (5.00) 白镍合金 圆形,边缘上刻有汉字「香港伍圆」
十元 (10.00) 外环白镍合金,
黄铜合金圆心 圆形
纸币
面值 ($) 颜色 反面地标图案
十元 (10) 紫色 -
二十元 (20) 蓝色 太平山顶凌霄阁
五十元 (50) 绿色 -
一百元 (100) 红色 青马大桥
五百元 (500) 棕色 香港国际机场、太平山顶
一千元 (1000) 金色 香港会展、维多利亚港
参考资料:http://baike.baidu.com/view/8928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