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入职时签订了实习期合同,合同中确定了实习期工资,但是没有明确转正后的工资?公司这样做合法么?

我们这儿的实习期合同是正式劳动合同的一部分。
转正时公司给出的待遇不能达到我的要求,到现在已经超过实习期快两个月了,目前还没有签订转正后的劳动合同,请问公司是否应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第1个回答  2012-05-07
不明白你说的实习期合同是什么意思,请补充
实习期合同是正式劳动合同的一部分,目前还没有签订转正后的劳动合同,似乎有点矛盾,还需要你明确的解释一下追问

可以理解为实习期的合同已经到期,并且可以胜任工作,两个月前就应该继续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但是至今还没签

追答

那就是说实习期的合同和后面要签的合同没有关系,你现在合同都没签,所以也就别说会得到补偿了,你现在的当务之急是赶快签订劳动合同,如果公司不签而你又不满意工资,那就赶快辞职换工作吧

追问

目前是因为待遇没谈妥,公司不想让我走,也不想多给钱……呵呵……谢谢啦

第2个回答  2012-05-07
1、只约定试用期的,视为合同期限。
2、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关于工资你们可以再次协议约定。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2-05-07
你好:
既然你说的是实习期合同,那该合同仅针对的是你实习期间。何来转正之说??等你转正了,那就应该再签订其他的合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