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林的人物生平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5-13

赵林同志,原名罗惠民,1906年9月出生于江西省吉安县官塘山村。1926年参加革命,1927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同月转为中国共产党党员。土地革命战争时期,先后任团吉安县委、吉水县委书记,团上海吴淞区委书记,团北平市委书记、团唐山市委书记。1931年5月,因叛徒告密被国民党逮捕。1936年10月经党组织营救出狱后,历任山西太原“抗日民族解放先锋队”总队长、中共太原市委书记。抗日战争时期,先后任中共晋西北区党委书记、晋西区党委副书记兼社会部部长。解放战争时期,任中共晋绥分局常委兼城市工作部部长。解放后,历任中共川北区委副书记,中共四川省委第三书记,中共吉林省委第三书记、第二书记、代理第一书记兼吉林省军区政委。“文化大革命”中,受到残酷迫害。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于1978年12月任中共山东省委书记(常务)、省革委会副主任,1979年4月兼任山东省政协主席,同年12月兼任山东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党的十二大当选为中共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
赵林同志是中国共产党第七、八、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第十二、十四、十五、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特邀代表,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赵林同志在77年的革命生涯中,始终抱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忠诚于党和人民的事业,并为之奋斗终生。大革命失败后,他先后在南昌市郊区、吉安延福山区开展革命活动。1927年7月,受中共赣西特委委派任吉水县团县委书记,动员团员和青年参加游击队,支援革命斗争。1930年5月担任团上海吴淞区委书记,领导上海永安纱厂和同济大学青年工作。同年10月任团北平市委书记,在北大、燕京、清华等大学中积极开展学生运动。后被组织派往唐山任团市委书记,整顿与恢复了团的组织。1931年5月被捕入狱后,坚贞不屈,与敌人进行绝食斗争,顽强反抗敌人的虐待和迫害,在狱中坚持学习和宣传马克思主义,表现出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和崇高的革命气节。1936年10月经党组织营救出狱后,由中共中央北方局派往太原任市委书记,在艰苦的斗争环境中,发动群众,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壮大党的组织。抗日战争初期,他任中共晋西北区委书记,为创建和发展晋西北抗日民主根据地做出了突出贡献。1942年2月,进入延安中央党校学习,参加整风运动,出席了党的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解放战争中,他主持晋绥边区的土改运动,领导和发动群众积极开展生产、支援前线,并派遣干部在太原、大同等地建立革命组织、开展城市地下革命工作,有力地支持了全国解放战争。
建国后,赵林同志任中共川北区委副书记,参与领导了清匪、反霸、镇反、土改和农业生产互助等运动。担任四川省委第三书记后,他分管农村工作,积极推动农业合作化,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促进了全省农村经济的发展。赵林同志在担任吉林省委领导职务期间,组织实施了长春第一汽车制造厂等国家“一五”计划的大型项目建设,为东北工业基地的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三年自然灾害后,他负责吉林省的经济调整,坚持从实际出发,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认真贯彻执行中央“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使全省国民经济重新走上健康发展的轨道。“文化大革命”中,赵林同志因“六十一人案件”被诬陷为“叛徒”,遭受残酷迫害,但他坚信共产主义理想,坚信党,同林彪、“四人帮”反革命集团进行了坚决的斗争。
赵林同志任山东省委书记(常务)期间,坚决拥护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讲政治、顾大局、求团结。在拨乱反正、平反冤假错案、落实党的干部政策和知识分子政策、整顿党的作风、振兴科技、发展经济、老区扶贫开发和打击经济犯罪等方面,倾注了大量心血,做出了重要贡献。他兼任省政协主席期间,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新时期爱国统一战线方针,努力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积极履行人民政协职能。兼任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后,为恢复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挥人民代表大会作用,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巩固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做了许多开拓性的工作。从领导岗位上退下来后,赵林同志继续关心党的事业,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向中央、省委提出了许多宝贵意见和建议。1983年,中央整党指导委员会委派他到河北省帮助整党工作,任联络员小组组长,他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开展工作,处理问题慎重稳妥,得到了中央的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