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户口的时候需要一起办身份证吗

如题所述

  不可以。
  先迁移户口,等拿到户口簿后,再用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换领身份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条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第七条规定: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申领和补办换身份证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验原件);
  2.申请人原申领的居民身份证(没办证和遗失证件的除外);
  3.申请人的《数码照相回执》(新办证或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的提供);
  4.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派出所户政室打印)。
  办理流程:
  1.持上述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首次办理身份证,并填写申请表。
  2.申请表及相关材料证明提交后会进行初步审核,确认无误后,申请人可领到《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
  3.在通知时间内,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办理的派出所领取证件。
  办理地址:
  申领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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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7-04
  一般来说,户口在同一个县、市辖区内迁移,可以不重新办理身份证;户口迁移到外县市,或者迁往市辖区外,应当重新办理身份证。

  依据:
  《居民身份证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 公民的常住户口在本市各市辖区的行政区域之间和本县行政区域内迁移变动的,可以不换领居民身份证。公民的常住户口迁出本市市辖区和本县行政区域的,在迁入地办理户口登记手续的同时换领居民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