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发展民营金融机构的利弊有那些?急求答案!

如题所述

  民营经济目前的融资难问题已经成为制约我国民营经济发展的瓶颈,我国现有的银行体系主要服务于国企,由于信用担保机构不健全,有关政策体制不配套,国有大银行无论在自身机制还是运行成本上,都无法完全适应私企融资的需求,而外资银行进入中国,也无法为大量的“草根经济层”提供服务,因此只有“土生土长”的民营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比较熟悉,能最充分地利用地方的信息存量,最容易了解到地方上的中小企业的经营状况、项目前景和信用水平,最容易克服“信息不对称”和因信息不完全而导致的交易成本较高这一金融服务业的障碍,凭借血缘、地缘关系,给民营经济开辟新的融资渠道。

  随着中国加入WTO,民营经济在我国整个经济构成中所占的地位越来越重要。要彻底解决这一问题,政府除了要鼓励现有的中小商业银行、地方信用社尽量予以扶持外,还要尽快培育民营金融体制。如可先试点开放股份制小银行或信用社,让部分民间资本参股,严格规范管理,使之成为真正意义上的民营商业银行。又如,可鼓励民间资金组建风险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基金,对私企进行投资;并鼓励更多的民间资本组建担保公司等中介机构,以缓解抵押、担保难等“瓶颈”问题。

  民营金融机构的建立必然也会促进国内金融市场的公平竞争,促进国有金融机构的改革。中国经济改革的一条重要的成功经验就是:在改革体制内经济之前放手发展了体制外的各种经济成分,从而在各个生产行业中形成了较好的竞争环境。发展民间金融,有利于金融市场的竞争和对竞争的管理,最终促进国有银行的改革。

  建立一些优质的民营金融机构,也有助于金融业参与国际竞争,缓和加入WTO对国内金融业的冲击。我国加入WTO,对国内金融业的保护期只有五年,这期间,对外资金融业将逐步全面开放。应对外资金融力量的挑战,除了整合现有中资金融力量,提高中资金融管理水平,保证金融运行质量等措施外,也应该给中资金融注入新的发展活力。民营金融机构没有历史包袱,容易吸取外资金融机构的优点和长处,经过一段时间的磨练就有可能具备在中国金融市场上和外国金融机构竞争的能力,以竞争促进效率,也促进国有银行的改革,在一定程度上甚至可以担当起推动中资金融发展的重任,提高与外资金融机构竞争的整体实力。

  民营金融机构的建立也有利于降低不良贷款,有效控制风险,促进我国良好金融秩序的建立。民营金融机构由于是私人创办,私人投资,对风险控制都会非常关注,如果不控制风险,那么,投资可能血本无归。而在控制风险的同时,会去积极增加赢利,能够为中小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提供很好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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