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户口本迁回娘家需要本人去办吗

如题所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管理条例》的规定,办理户籍迁转必须本人办理。任何人是无法代办的,因为户籍管理部门需要确认,迁转户口属于本人的意思。

  第一,双方离婚后,户口一直在一个户口本上的,想办理分户或者户口迁出的可以按照以下方法办理:
  1,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调解书或者离婚证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
  2,如一方当事人不愿交出原户口簿,经公安派出所动员说服无效的,可按判决,调解书或者离婚证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并在户口登记簿上注明分户日期和原因。
  第二,在办理户口迁移的时候可能遇到以下几个问题:
  1,所内迁移
  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直接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属婚迁的,须附交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明等复印件;属分房、购房、建房办理迁移的,须附交房产证复印件。
  2,所间迁移
  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到入户派出所办理准予迁入证明;属婚迁的,须附交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明等复印件;属分房、购房、建房办理迁移的,须附交房产证复印件。凭入户派出所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到迁出派出所办理《市内迁移证》后,再到入户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3,跨区迁移
  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到入户派出所办理申请,填写《入户申请表》,派出所受理后呈分局审批;属婚迁的,须附交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明等复印件;属分房、购房、建房办理迁移的,须附交房产证复印件。经分局审核同意后,凭入户派出所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到迁出地派出所办理《市内迁移证》,再到入户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2
您好!离婚后把自己的户口迁回娘家需要自己去派出所办理,从现在的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口迁移证明》,然后拿着《户口迁移证明》去娘家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报进户口。谢谢阅读!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6-02-16
应该需要本人申请办理的。
到娘家当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入申请:《户口登记条例》第13条第1款规定:“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3日以内,农村在10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因此,你应在规定时间内持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迁移证明、到拟迁入落户的公安户口登记机关办理迁入手续。

然后再到现户口所在地办理户口迁出申请。

离婚办理户口分离,需要持有户口原件和离婚证复印件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不然你可以问下这方面的法律人士意见,譬如贴吧: http://tieba.baidu.com/p/43133537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