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生骑电动车违法吗?可有法律依矩?

如题所述

骑电动车的年龄必须是年满16周岁以上,因此未满16周岁的高中生是不可以骑行电动车的。如果发生了交通事故,则要根据道路交通安全的法律来判断是否承担主要责任,如果无法判断,则由交警部门来认定,出具相应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如果是电动车的责任,则由未满16周岁的高中生使用人的法定监护人来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分析
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道路上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非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者行人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可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对赔偿项目和金额有争议的,双方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主张。经交管部门调解后,双方还说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双方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对于赔偿项目和金额如何衡量的问题,一般来说,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来赔偿。如果难以确定的,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又不能协商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对于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因此,未满16周岁的高中生骑电动车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如果发生了交通事故,则由未满16周岁的高中生的监护人在法定范围内担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七十二条 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
(二)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
第五十五条 机动车载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三)摩托车后座不得乘坐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轻便摩托车不得载人。第八十七条 非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者行人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且基本事实及成因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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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3-2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七十二条规定, 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 (二)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
电动自行车归类为非机动车,在非机动车使用上,法律法规对使用者最低年龄进行了限制,必须年满16周岁,但对于最高年龄并没有进行明确规定。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