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将军等级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2-05-15
汉魏晋南北朝
大将军 大都督 骠骑将军 车骑将军 前后左右将军 卫将军 征东西南北将军 平东西南北将军 安东西南北将军 征蜀将军、征虏将军、镇军将军、镇护将军、安众将军、安夷

将军、安远将军、平寇将军、平虏将军、平狄将军、平难将军、

辅国将军、虎牙将军、轻车将军、冠军将军、度辽将军、横海

将军(以上为三品杂号将军)

四品中护军、武卫将军(中护军资深者为护军将军。以上为禁卫军)

屯骑校尉、越骑校尉、步兵校尉、长水校尉、射声校尉(以上

野战军五校尉)

中坚将军、骁骑游击将军、左军将军(以上为四品常设将军)

建威将军、建武将军、振威将军、振武将军、奋威将军、

奋武将军、扬威将军、扬武将军、广威将军、广武将军、

宁朔将军、

左积射将军、右积射将军、强弩将军(以上为四品杂号将军)

东中郎将、南中郎将、西中郎将、北中郎将(以上为四中郎将)

振威中郎将、建义中郎将、奉义中郎将、平虏中郎将、

典军中郎将、抚军中郎将、武卫中郎将、司金中郎将、

司律中郎将、

护匈奴中郎将、率善中郎将(以上为四品杂号中郎将)

戊己校尉、平虏校尉、讨寇校尉、建忠校尉、护羌校尉、

护东羌校尉、护乌丸校尉、护鲜卑校尉、西域校尉、西

戎校尉、东夷校尉(以上为派遣军)、监军(以上为监

军或护军)

五品偏将军、裨将军(以上为五品常设将军)

鹰扬将军、折冲将军、虎烈将军、宣威将军、威远将军、

宁远将军、

伏波将军、虎威将军、凌江将军、荡寇将军、昭武将军、昭烈将军、

昭德将军、讨逆将军、破虏将军、讨寇将军、宣德将军、威虏将军、

捕虏将军、殄吴将军、殄夷将军、扬烈将军、建忠将军、立义将军、

怀集将军、横野将军、楼船将军、复土将军、忠义将军、建节将军、

翼卫将军、讨夷将军、怀远将军、绥边将军(以上为五品杂号将军)

安夷护军、抚夷护军(以上为监军或护军)

六品和戎护军、殄虏护军
第2个回答  2012-05-13
汉魏晋南北朝
第一等 大将军 上大将军 大司马将军
第二等 朝臣 骠骑将军 车骑将军 前后左右将军 卫将军
外臣 四征将军 四镇将军 征镇东西南北
第三等 杂号将军
隋唐
第一等 总管、都督、节度使
宋元
第一等 都元帅
第二等 元帅
第三等 副元帅
明朝
第一等 五军都督府都督 督师
第二等 朝臣 五军都督府副都督 总督 巡抚
外臣 指挥使
第三等 总兵
第四等 副将
第五等 参将
清朝
第一等 朝臣掌銮仪大臣 领侍卫内大臣
第二等 九门提督 提督 都统 将军 正都统 上将省军区司令
第三等 总兵 中将师长
第四等 副将 少将旅长
第五等 参将
第3个回答  2020-05-10
大将军
卫将军
衘将军
第4个回答  2020-12-09

第5个回答  2015-09-15
中国古代有一套独特的武职官员等级制度。秦汉时期,官员的等级称“石”。魏晋以后,官员的等级称“品”,多数朝代的武职官员等级设9品18级(每品分正、从两级)。唐宋时期,武职官员等级设9品32级。隋唐以后,在品之外还设有“武阶”。阶数多少各朝不等,多者45阶,少则18阶,每阶均有等级称号,如骠骑大将军、昭武校尉、陪戎副尉等。以不同颜色和图案的冠服佩饰标志官员的品阶,是中国古代武阶制度的一个显著特点,它表明中国封建社会武职官员的等级制度已趋完善。清朝末年,清政府参仿西方军事制度,实行营制改革。从1904年开始至1911年3月,历时6年多,逐步地在中国军队中建立起一套完整的军衔制度,取代了传统的武阶制度。中国初次建立的军衔设6等18级:上等第一级包括大将军、将军、正都统,第二级为副都统,第三级为协都统;中等第一级为正参领,第二级为副参领,第三级为协参领;初等第一级为正军校,第二级为副军校,第三级为协军校;额外军官一级;军士分上士、中士、下士3级;兵分正兵、一等兵、二等兵3级。辛亥革命后,1912年1月,中华民国临时政府改定军衔等级为6等16级:上等军官称将军,中等军官称都尉,初等军官称军校,每等分大、左、右3级;额外官佐1级;军士分上士、中士、下士3级;兵分上等兵、一等兵、二等兵3级。
  1912年8月,中华民国政府重新命名军衔称号:上等军官称将官,中等军官称校官,初等军官称尉官,每等分上、中、少3级;准尉官1级;军士分上士、中士、下士3级;兵分上等兵、一等兵、二等兵3级。1927年国民党政府成立后,沿用上述军衔称谓,除1935年将上将区分为特级、一级和二级外,其余等次相沿不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中国人民解放军于1955~1965年第一次实行军衔制度时,军衔设7等20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元帅(设而未授)、中华人民共和国元帅;大将、上将、中将、少将;大校、上校、中校、少校;大尉、上尉、中尉、少尉;准尉;上士、中士、下士;上等兵、列兵。1988年7月,中国人民解放军重新实行军衔制度,军衔设6等18级:一级上将(设而未授)、上将、中将、少将;大校、上校、中校、少校;上尉、中尉、少尉;军士长、专业军士;上士、中士、下士;上等兵、列兵。1993年4月,士官军衔增加等级,军士长和专业军士军衔,由高至低各分为四级、三级、二级、一级。1994年5月,将官军衔中不再设一级上将。1995年5月10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3次会议通过,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预备役军官法》,规定预备役军官军衔为3等8级:预备役少将;预备役大校、上校、中校、少校;预备役上尉、中尉、少尉。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