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承办州政府工作决策在县的行政工作和县政府向州政府报告、请示的文稿起草工作,以及州委、州政府及其部门转由县政府办理的事项及反馈工作;
2.承办乡(镇)政府和县直部门报送县政府的请示、报告的办理、送审和报批工作;
3.负责县政府会议的准备和决定事项的督办、检查、反馈工作;
4.起草、送审、印发以县政府或县政府办名义制发的文件,检查乡(镇)政府和县直部门执行县政府决定、指示、文件的情况,并负责向县政府领导报告;
5.为县政府领导的重要报告和讲话提供文稿资料;
6.协调各部门工作,对有争议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决定;
7.承担县政府领导决策所需的调查研究和信息工作;
8.根据领导指示,组织协调处理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
9.组织、协调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
政府办公室主任一般不是政府党组成员(有的地方可能特殊),但可列席县长办公会和县政府常务会议。其行政级别是正科级 。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词条 县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