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规则的内容不同,法律规则可以分为授权性规则、义务性规则和权义复合性规则。
1、所谓授权性规则,是指规定人们有权做一定行为或不做一定行为的规则,即规定人们的“可为模式”的规则。
2、所谓义务性规则,是指在内容上规定人们的法律义务,即有关人们应当做出或不做出某种行为的规则。义务性规则又可分为命令性规则和禁止性规则。
3、所谓权义复合性规则,是指兼具授予权利、设定义务两种性质的法律规则。
扩展资料
1、按照规则内容的确定性程度不同,可以把法律规则分为确定性规则、委任性规则和准用性规则
(1)所谓确定性规则,是指内容本已明确肯定,无须再援引或参照其他规则来确定其内容的法律规则。
(2)所谓委任性规则,是指内容尚未确定,而只规定某种概括性指示,由相应的国家机关通过相应的途径或程序加以确定的法律规则。
(3)所谓准用性规则,是指内容本身没有规定人们具体的行为模式,而是可以援引或参照其他相应内容规定的规则。
2、按照规则对人们行为规定和限定的范围或程度不同,可以把法律规则分为强行性规则和任意性规则。
(1)所谓强行性规则,是指内容规定具有强制性质,不允许人们随便加以更改的法律规则。
(2)所谓任意性规则,是指规定在一定范围内,允许人们自行选择或协商确定为与不为、为的方式以及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义务内容的法律规则。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法律规则
根据规则内容规定的不同,可将法律规则分为授权性规则与义务性规则。
1、授权性规则是指规定人们可为或不可为一定行为以及要求其他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规则。授权性规则可以分为职权性规则和权利性规则。
(1)职权性规则,是规定国家机关职权的规则。国家机关的职权,对于国家机关而言,既是其权利(职权),也是其义务(职责),必须行使和履行。
(2)权利性规则,是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的规则,此种权利,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一般可以行使,也可以不行使。
2、义务性规则是指规定人们应为或勿为一定行为的规则。义务性规则可分为命令性规则和禁止性规则。
(1)命令性规则,是规定人们应为一定行为的规则;
(2)禁止性规则,是规定人们勿为一定行为的规则。
扩展资料:
法律规则是指经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关于人们行为或活动的命令、允许和禁止的一种规范。法律规则的上位概念是法律规范(法律规范可以分为法律规则和法律原则)。中国法学对法律规范和法律规则一般不作区分,可以通用。
在中国法学中,法律规范通常有两种用法,一是广义的法律规范,指称法律,它包括法律原则,法律概念,法律技术性规定和法律规范四个要素。一是狭义上的法律规范,指称法律上具有严密逻辑结构的行为规则,因此它排除了非规范性法律要素。
法律规则的结构形式:假定条件、行为模式、法律后果。假定条件是法律规则中有关适用该规则的条件和情况的部分,包括适用条件和主体行为条件;
行为模式即法律规则中规定人们如何具体行为之方式的部分,包括可为(授权)模式、应为(义务)模式和勿为模式;法律后果是法律规则中规定人们在作出符合或不符合行为模式的要求时应承担相应的结果部分,包括肯定的后果和否定的后果。
参考资料: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按照规则的内容不同,法律规则可以分为授权性规则、义务性规则和权义复合性规则。
1、所谓授权性规则,是指规定人们有权做一定行为或不做一定行为的规则,即规定人们的“可为模式”的规则。
2、所谓义务性规则,是指在内容上规定人们的法律义务,即有关人们应当做出或不做出某种行为的规则。义务性规则又可分为命令性规则和禁止性规则。
3、所谓权义复合性规则,是指兼具授予权利、设定义务两种性质的法律规则。
扩展资料
1、按照规则内容的确定性程度不同,可以把法律规则分为确定性规则、委任性规则和准用性规则
(1)所谓确定性规则,是指内容本已明确肯定,无须再援引或参照其他规则来确定其内容的法律规则。
(2)所谓委任性规则,是指内容尚未确定,而只规定某种概括性指示,由相应的国家机关通过相应的途径或程序加以确定的法律规则。
(3)所谓准用性规则,是指内容本身没有规定人们具体的行为模式,而是可以援引或参照其他相应内容规定的规则。
2、按照规则对人们行为规定和限定的范围或程度不同,可以把法律规则分为强行性规则和任意性规则。
(1)所谓强行性规则,是指内容规定具有强制性质,不允许人们随便加以更改的法律规则。
(2)所谓任意性规则,是指规定在一定范围内,允许人们自行选择或协商确定为与不为、为的方式以及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义务内容的法律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