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国外 不回国 能不能离婚?

本人女83年生人 2002年于吉林省男子结婚 当年我的年龄还小法律上 不可以领结婚证 但是他们家怎么拿到结婚证的我不知道 而且结婚证上的年龄与我不符 现在我的户口还在辽宁省 至今现实未婚 我们分居也已经到10整了 我现在在国外不方便回国 委托离婚 地方法院和律师全都不受理 我改怎么办好呢?证据补充:男方一会同意离婚一会又不离婚 现在精神不正常 而且每天发消息骚扰我 严重影响到我的正常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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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9-04
你好,如果你们两人都是中国人的话,那么可以到一方的常住地法院起诉。

女方怀孕期间,除非你自愿,否则是不能离婚的。
一旦法院受理了你的案件,那么会将传票送达给他。法院传唤后他不到庭的情况我传了附件给你,因为有点长~
还有就是,经常外遇的情况如果你有证据,男方属于过错方,离婚时候你可以多分财产,对孩子的抚养权也比较有利。
【相关法条】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之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追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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