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周一下班后开车出门 路边有一面包车停靠 错车时右后门与一骑自行车二十多岁女子发生刮蹭 当时下车后双方都未报警 而是去旁边药店开了擦伤药(钱为我付)随后我提出带她去医院检查 她坚持不去并坚持不留我手机号后自行推车离去 由于同属一个大系统的不同下属单位 我留给她我单位名称后驾车离去。
周二上午其单位通过我单位领导联系到我要求去医院检查并赔偿 我与我单位同事赶去对方单位(当时他们已检查回来)检查结果为轻微软组织挫伤 并拍片一张 当时碰面的是我与我同事共两人和她与她单位另外两人共三人 在我给出八百块赔偿款后 双方同意该事私了。但由于同一单位双方领导都认识遂无留字据和录音。
但周三晚上她又给我打电话说翻身不便要求再次去医院进行检查
周四去检查后并未联系我 我打电话后那边也未给出任何结果只是一直要求赔偿
今天再次打电话来也是要求赔偿 甚至提出精神损失费并说我当时酒驾(这个绝对没有)
现在有点儿不知道该怎么着了…求各位说说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