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贷款买房,房贷没还清就离婚了,没还清的房贷怎么处理,

离婚后房子拍卖,卖的价格不够还欠银行的钱,剩下的债离婚后要怎么还。夫妻每人还一办吗?还是?最终没钱还,要负法律责任吗?

一、夫妻共同购得的房产属共同财产,如无其他约定,两人各占一半的份额。如在房贷未完清时就要离婚,那就先要确定离婚后谁承担所余欠款的还贷的责任。再将前段的共有部分进行分割。各得50%。由新的产权所有人付给对方的应得部分。如都不能或不愿承担余款的还款责任,则只能出卖。出售后将所实得价款金行分配,还贷责任则随出卖而转变还贷人。
二、依据《新婚姻法解释三》
第十六条 夫妻之间订立借款协议,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用于其他个人事务的,应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离婚时可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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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4-26
房子是抵押给银行了,怎么还能拍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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