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问题。
1,关于你说的一个月的试用期内劳动者有离职的选择,肯定是有的,劳动合同不是卖身契,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只要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尽到了通知的义务就可以离职,过了3天,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给你办理离职手续,并发放你应得的工资。
2,关于你说的提前半个月才能辞工,在试用期内只要提前3天就可以,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规定的提前半个月是违法的,属于无效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能和劳动法相抵触,违宪的法律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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