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离职后公司给员工多买了一个月社保,可不可以向员工追回他个人应缴的部分?

本市办理社保的时间是每月5-20日,当月办理停保次月才生效(也就是说当月报停了,但是社保局仍然扣当月的社保费,次月才不扣)。因在试用期内,员工6月29日提出离职,7月1日就可以办理离职手续(7月1号为公休,7份员工没有工资),员工提出离职时已经过了当月社保办理时间,只能7月5号后报停,可是社保局扣了7月分的社保费。现在我们要求员工出他自己应缴的部分,可是员工以他已经离职公司不应该给他缴社保为由拒付。

第1个回答  2012-07-27
可以追缴,如果不配合就要打官司,看你们自己衡量是否值得。另外他公司一般都会押一个月的,直接从工资扣除,让他不满意去劳动局仲裁
第2个回答  2012-07-27
应该是每个月20号到月底是扣当月社保,社保的办理都是当月生效的。你在确认一下。追问

我7月11日去给他报停的,可是我25号去社保局拷贝当月缴费明细的时候,该员工的7月份社保费还是给扣了。

第3个回答  2021-01-22
如果不退回,会有其他的法律责任吗?
第4个回答  2019-03-27

多缴纳的社保是不可以退回的。社保的缴费基数,是指企业或者职工个人用于计算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工资基数,用此基数乘以规定的费率,就是企业或者个人应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金额。

各地的社保缴费基数与当地的平均工资数据相挂钩。它是按照职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资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额来确定的。

企业一般以企业职工的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职工个人一半则以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为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工资基数。在我国,缴费基数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的申报,依法对其进行核定。

扩展资料:

计算方法

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

(1)职工工资收入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

(2)职工工资收入低于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

(3)职工工资在300%—60%之间的,按实申报。职工工资收入无法确定时,其缴费基数按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公布的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工资确定。

每年社保都会在固定的时间(3月或者7月,各地不同)核定基数,根据职工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申报新的基数,需要准备工资表这些证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社保缴纳基数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