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勘察合同、设计合同

如题所述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简称勘察、设计合同,是指建设单位(委托方,亦称发包方)与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承包方或者承接方)为完成特定的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任务,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协议。在此类合同中委托方通常是工程建设项目的业主(建设单位)或者项目管理部门,承包方是持有与其承担的委托任务相符的勘察、设计资格证书的勘察、设计单位。根据勘察、设计合同,承包方完成委托方委托的勘察、设计项目,委托方接受符合约定要求的勘察、设计成果,并付给阮方报酬。
勘察、设计合同的法律特征具有以下三个方面:(勘察、设计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应当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取得法人资格的,在法律和法规充许的范围内均可以成为合同当事人的组织或者其他组织及个人。作为发包方必须是肯有国家批准的建设工程项目,且已落实投资计划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作为承包方应当是具有国家批准的勘察、设计许可证,具有经有关部门核准的资质等级勘察、设计单位。勘察、设计合同的订立必须符合工程项目建设程序。勘察、设计合同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项目建设程序,而且合同订立应以国家批准的建设工程设计任务书或者其他有关文件为基础。勘察、设计合同具有建设工程合同的基本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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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7-27

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属于建设工程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六十九条规定,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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