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0月,交通事故,我负主要责任。另一方为出租车,他的车上有乘客,乘客受伤。只是头磕破了。

进行保险赔偿的时候,只进行了车险赔偿,因为怎么联系那个乘客都联系不到,不是不接电话,就是直接管我要钱。然而保险公司赔偿完车险后,让我签了个单子,说以后那个受伤的乘客的赔偿与他们无关,我当时稀里糊涂的就签了。现在那个乘客起诉我,要我赔偿。他所要的赔偿金很多,我真的负担不起,怎么办。

向法院提出,将你的保险公司设为第二被告。就是让保险公司再赔给你的受害方。
不是他要多少法院就判多少。法院会先期进行调解,不能调解的会根据实际损失判决的。
磕破点皮不会赔很多。追问

可是,我当初签了一个什么让保险公司免责的单子

追答

就是让法院帮你让保险公司重新受理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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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8-01
呵呵看了你的问题确实那开出租车的有2下子。签什么是不是你的保险公司。跟出租厂方保险公司不同。他出租车有强险第三险。乘客是坐在他出租车的车里。说白了打油找拿瓶子的说话。你给修他的车。乘客破皮找出租车驾驶员或者车主。事故分主次。你主要责任他出租车是次要责任。你只要不是全责,乘客破皮叫他自己找出租车去。你能做的是修理车哪坏修哪。
起诉 你就更好办了。事来了别怕!用赔偿的钱打官司也不给讹人的!
第2个回答  2012-08-01
可以要求将出租车司机以及两家保险公司追加为共同被告。你可以主张你和保险公司签订的协议显失公平要求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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