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保安公司上班,六月十六日正式上班,工作勤恳……与公司签有劳动合同,但是公司没有给我。七月二十五日左右我像领导递交离职申请没批口头承诺下月可以走,但是期间发生了一次交接班时打架事件原因是当班员工觉得我接班慢了,(实际是每个班都一样,一种现象问题!)他主动动的手我只能还击,这事不提,只是觉得这里上班没有安全感,另外工作的情形是(员工流传一句话,吃的比猪差,起的比鸡早,睡得比狗晚)虽然有些过,但也相差不远!所以就不想干了,于八月一日早上起床后请假无果后旷工,领导下班回来后叫我问是否不想干了我说是,他说不干就走吧没钱拿,因为我没上班给公司造成了重大损失,我想问我该怎么办!!怎么要回这一个月的工资,求懂法的帮帮忙感激不尽!先谢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