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已过,公司不一直不给转正。理由超多

试用期已过,公司不予转正
我是今年的4月12日入职,面试的时候,跟我说做的好一个月就可以转正,最迟两个月肯定能转正,两个月满,我提出转正申请,公司以刚刚前期没有开业没有盈利没由,拒绝我的申请(说全公司都一样,在公司开业营业的5月28日开始算,在延长三个月才能转正),可到了第三个月,其他部门同事都转正了,我再次提交申请,表格填了,没两天就给退了回来,说要等九月份绩效考核条例出来,调整基本工资,才可以提交转正审请(说,其他部门同事他们签了劳动合同不得不给他们转正,现在后勤部门要等九月份绩效考核条例出来,才能转正,可实际上,后勤部门的同事除了实习生及到职还没一个月的同事以外都转正了,就我们部门的三个同事还没有转正)。入职的时候签了一份空白的合同(当时问,他们说,后期会补上内容,我也就没在意了)。请问,这样,公司是否违法,我该怎么去维护自己的权益。。

因为你签了一份空白的劳动合同,对你相当不利。因为用人单位在你提出无劳动合同请求承担相应的双倍工资问题的时候,用人单位可以拿出来劳动合同。
但是用人单位迟迟不签具体内容,不把合同给你也是存在违法行为的。
你要先收集4月12日入职的证据,要求单位给你应由你保管的那份劳动合同。因为试用期按照法律规定,不满一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满一年不满三年,试用期不得超过3个月,满三年及以上,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你可以对照一下,再不给你转正,用人单位就必须要跟你签3年以上的劳动合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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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7-29
有可能是在坑你,好好考虑一下,不行的话,还是换家公司吧
第2个回答  2012-07-29
口头增加的条款无效,你可以以违约为由申请劳动仲裁,但分公司没有负责人是不可能的。只要有营业执照,就可以在重庆解决。 你好!你签的合同如果,
第3个回答  2012-07-29
这显然的,可能得罪了什么鸟人,这不明显挖坑让人跳吗,空白合同,他想怎么填就怎么填,搜集证据搞他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