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读过经典英文小说,进啦~~~

你肯定读过经典英文小说吧,可以告诉我那个小说的名字吗?顺便说下 读完后的感受好吗···谢谢啦

  《蝴蝶梦》 本书是英国著名女作家达夫妮·杜穆里埃的成名作。“我”与丧偶后萎靡不振的德温特先生一见钟情。但随他住进著名的曼陀里庄园后,却发现时时处在德温特已故的前妻吕蓓卡的阴影笼罩之下。一个偶然的机会,“我”发现吕蓓卡真正的死因,于是面临情与法的选择。不久,一场神秘的大火将漫陀里化为灰烬……作者通过情景交融的手法,成功地渲染了缠绵悱恻的怀乡忆旧和阴森压抑的绝望恐怖这样两种交叠渗透曾经朋友向我力荐这本书,有一天在图书大厦浩瀚的书海里,看到了译林出版社的一个版本,被漂亮的封面吸引住了。
  平时读书总是拖拖拉拉的,却在此书充满悬念的情节吸引下一口气把它读完了。梦境与现实的交替,神秘阴森的庄园,若隐若现的吕贝卡,到谜底的最后揭开,随同第一人称的“我”不断的深入。
  爱与恨,情与理,先扬后抑,优美的景色描写和复杂的心理描写,最后所有的一切都大火中化为了灰烬,回忆就变的如同梦境一样的虚无飘渺,只剩下梦里的男子如此真实的在身边。
  逃离任何已知的窠臼的牵绊,只用一颗女人的心从直觉的角度喜欢。的气氛,加之全书悬念不断,使之成为一本多年畅销不衰的浪漫主义小说。
  《傲慢与偏见》
  还记得上初中的时候,住在宿舍里晚上打着手电筒看这本书,那时的我并不喜欢读书,可是《傲慢与偏见》却让我喜欢。很多年以后,我一个人飞去新的地方,除了日常用品,我带上了这本书,后来掉在飞机上了,于是,直到现在我还在想,谁会有幸拿到这本书呢?那一定是一段美妙的缘分。
  家里的书有很多种,旧的纸张大都泛着锈锈的蜡黄色。年代早在解放以前了,唯有这本《傲慢与偏见》虽然纸张开始沧桑,扉页里面却明明白白写着1995年。大概开了太多遍,大概长时间这本书一直放在我的床头,所以她老得也快了。
  都说一本好书能够打动人。对我来说,《傲慢与偏见》记录着我的一段生活。就好像有一段时间会因为一种心情去听一首歌,反反复复。过了很久翻出来,音乐围绕耳畔时,彼时彼景翻斗出来,一时感慨万千。
  我喜欢达西,喜欢伊丽莎白。喜欢反反复复看他们在达西庄园遇到的那一幕。闭上眼睛描绘他们见面的图景。高中的时候看了BBC95年版本的《傲慢与偏见》。从此柯林成了我心里永远最迷人英俊的达西先生。伊丽莎白唱着莫扎特歌剧的那一幕也让我难忘。柯林有一双深邃的眼睛,和我想的达西一模一样,甚至更漂亮,他默默注视伊丽莎白的时候,我觉得自己跟着醉了。
  曾经把王科一版的序言打在电脑里反复看,20多张纸的长篇序言更像是论文。可惜现在出的版本也就没有了这篇文章。也是从那篇文章里,渐渐懂得去欣赏纯文学之外的东西。很多人说奥斯丁的小说大都是舞会、闲聊尔尔,并未有深意。可是序言里面却分析得非常可观有理。如果说是奥斯丁给我开了门,大概是那位写序言的作者给我点亮了灯。
  06年的电影《傲慢与偏见》让我非常失望,以至于很长一段时间里,我反复看着原著,希望可以重新拾回我对这本小说的热爱。可是每每回想起那部电影里的一些情节,还是会有一些本能的厌恶感,以至于影响到了欣赏原著的味觉。我的一个朋友倒是很喜欢,我猜想大概是自己看了太多遍,书在我心里的地位太高,所以不论什么样的艺术处理都变得不那么讨人喜欢。
  写到这里,又忍不住去翻了几页。同学借了我一本原版书,拿进拿出也有差不多一年。人一年年长大,看过的书开始多了起来。现在的我看《傲慢与偏见》好像已经不是为了看本身了。一本好书是一份回忆。翻开来的时候,时光好像突然停住。而故事其实已经不再重要。
  我读过的侦探小说中,我最喜欢的是阿加莎的。而其中又以《尼罗河上的惨案》和《东方快车谋杀案》为最爱。只所以喜欢阿加莎的作品,是因为它可以带给我读其它侦探小说而无法得到的愉悦。其它的侦探小说大都有一个套路,一件惨案发生了,侦探到现场做一些无人能懂的勘查,接下来做一些神出鬼没的调查工作,更或者为找线索干脆消失几天,之后真相大白,揭开一个惊人的秘密。总之,为了能让结局足够出人意料,之前不管是案情还是侦探的调查那是能多匪夷所思就多匪夷所思。结局确实够“惊人”了,可让我觉得之前读的那些都没用,就只需要看到案情发生和看最后的“侦探解秘”就行了。感觉读之前的调查部分时,自个儿完全是个白痴,什么都不明白,只是经常看到侦探大人“神秘的一笑”,万事了然于胸;而等到最后侦探解秘了后,终于明白了案情是怎么回事,而更重要的是明白了侦探做的那些令人费解的调查工作是怎么回事,于是觉得自个儿就更像个白痴了。当然,也必须承认,这可能跟智商有关。
  不过读阿加莎的作品就完全不同了。你不必花费心思去猜测侦探做了怎样的调查,作者会把侦探的每一步调查以及他所获得的证据都摆在读者面前,让读者和侦探一同去破案。我觉得每次我读阿加莎的作品时都会不自觉的参与其中。作者不在专业知识,调查情况或证据为难读者,尽量弥补读者在阅读上的劣势,为读者提供了一个可供思考的平台。不在调查等问题上做文章,而是真正做到了情节的曲折离奇,而又在情理之中。让读者根据情节的发展和证据的逐步增多,去猜测、去思考,得出结论又推翻自己的结论,然后再继续猜测、思考……直到最后给出答案,读者的思维都一直在随着情节发展,而给出的答案既在情理之中又必定在意料之外。于是不由佩服作者思维缜密和构思巧妙。
  我想那些不敢告诉读者调查情况、手法以及案件证据的侦探故事,无非是怕读者太早就猜到了结果而对故事失去了兴趣。但是,这应该在故事结构、情节上去开拓而不是耍小聪明的藏着揶着变相欺骗读者。总是喜欢把侦神化,其实根本就没有把读者放到一个与故事中角色平等的地位上。而这样读者不仅得不到乐趣,更加得不到的则是尊重了。
  《奥兰多》 关于两性,更关于对写作的追求,意识流的文字啊,也可以把一个故事讲的流畅动人,仿佛优美的诗歌一般。奥兰多以男人和女人的身份活了几百年,他/她的经历可以发展得很长,很深,可是伍尔夫很聪明,没必要多说的情节便狡猾地辩解几句,迅速带过——绚丽的文字动人心魄,可华丽词藻看多了便会失去它的韵味。在钟声响起的时候故事嘎然而止,莫嫌短暂,莫求更多,想说的都说了,没有任何重复,没有任何矫情纠缠,令人思绪万千,回味无穷。由此,顿时豁然开朗。

  中文翻译似乎遗漏了一些英文原版的魅力,不过那令人豁然心动的两句话还是保留了下来——“你受伤了,夫人!”“我死了,先生!”
  不知道为什么,这个奇特的对话我印象最深刻,觉得它有一种暗夜的迷人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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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8-02-04
很多 最喜欢的叫 了不起的盖茨比 菲茨杰拉德写的 中篇小说 不长 但很深 要多读几遍才能体会深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