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法>规定: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应当有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但<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从业人员300人以上的煤矿、非煤矿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不少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5%的比例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7人以下的,至少配备1名。
好像与安全法有冲突的地方:安全法要求金属冶炼要有安工,注安管理规定却没有,但要求建筑施工单位要有。另外安全法写的是危险物品生产,储存单位,注安管理规定上写的是物品生产,经营单位。两者不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