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床已经三年了,都是由我和媳妇精心照顾,在邻里是公认的。在三年前老爷子曾写下一份遗嘱(没有在公认处公认),老爷子只有一套50平的房子(近几年要动迁),百分之十分给了老二(女儿),剩下的我和老三平分。自从立完遗嘱,老三经常来看老父亲,而二女儿离我家就2栋楼的距离,一年就来过3回,过年吃完饭就走,从来没给老父亲洗过衣服手绢,住院都很少来看护。遗嘱上写二女儿精心照顾老人分房子给她,可是她没有尽到义务。老爷子现在81高龄了,有点胡度,想从立一份遗嘱,不分房子给二女儿,二女儿不同意,该怎么办,想立个公正的遗嘱,老爷子也不能写字了,该怎么办呢?
老爷子糊度了,怎么进行口述呢
追答儿女平等,房子按照法律应该三人平分!
于情于理于法,女儿只分百分之十,你还有什么不满?她再不尽孝至少没有打骂虐待老人吧?
毕竟是几十年的亲兄妹,何必这样赶尽杀绝不留余地?!!!
还说老爷子糊涂,我看你更糊涂!还贪婪!不近人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