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专利的初步审查制?谢谢啦

如题所述

现在全世界专利审查制度分为两种,一种审查制,另一种是非审查制。
非审查制又叫登记制或初步审查制,简而言之就是对专利申请只进行形式审查,比如申请文件格式是否正确,文件内容是否完整,申请人、发明人资料是否正确,如果专利申请形式无问题,即授予专利权。
审查制又叫着实质审查制度,其除了对专利申请进行上述形式审查外,还要进行实质审查,例如在我国实审要审查申请是否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等。
我国现在专利分为三种,其中发明采用实质审查制度,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采用初步审查制度,因此通常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审查周期比发明短,也更容易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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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7-25
就是审查下你申请时所交的文件是否齐全。
第2个回答  2012-07-25
asSQWDQ追问

第3个回答  2017-10-17
专利法在第34和第40条中提及的“初步审查”。
第三十四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
第四十条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决定,发给相应的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四条规定了初步审查的内容:
专利法第三十四条和第四十条所称初步审查,是指审查专利申请是否具备专利法第二十六条或者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文件和其他必要的文件,这些文件是否符合规定的格式,并审查下列各项:

(一)发明专利申请是否明显属于专利法第五条、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是否不符合专利法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二十条第一款或者本细则第十六条、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是否明显不符合专利法第二条第二款、第二十六条第五款、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三条或者本细则第十七条至第二十一条的规定;

(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是否明显属于专利法第五条、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是否不符合专利法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二十条第一款或者本细则第十六条至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至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是否明显不符合专利法第二条第三款、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四款、第二十六条第三款、第四款、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三条或者本细则第二十条、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是否依照专利法第九条规定不能取得专利权;

(三)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是否明显属于专利法第五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是否不符合专利法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一款或者本细则第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是否明显不符合专利法第二条第四款、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第三十一条第二款、第三十三条或者本细则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是否依照专利法第九条规定不能取得专利权;

(四)申请文件是否符合本细则第二条、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将审查意见通知申请人,要求其在指定期限内陈述意见或者补正;申请人期满未答复的,其申请视为撤回。申请人陈述意见或者补正后,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仍然认为不符合前款所列各项规定的,应当予以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