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楼上邻居扰民有相关法律条例限制么?

大概半年前 楼上的人搬了进来 新房子肯定要装修 于是一个月间敲敲打打的 大家也都忍了
但是这都已经半年了 楼上几乎天天都在钻什么东西 噪音特别大 钻完有时候还要敲一些东西
上去谈过多次均无果 对于这种行为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么?

国家对声音区域做了划分,疗养院等地属于0类声环境功能区,白天不能超过50分贝,夜晚不能超过40分贝;普通的居民住宅属于1类声环境功能区,白天不能超过55分贝,夜晚不能超过45分贝。所以如果疗养院周边白天的分贝超过50分贝就属于噪音,可以投诉其扰民,普通住宅白天的分贝超过55分贝就属于噪音,可以投诉。
法律分析
国家对声音区域做了划分,疗养院等地属于0类声环境功能区,白天不能超过50分贝,夜晚不能超过40分贝;普通的居民住宅属于1类声环境功能区,白天不能超过55分贝,夜晚不能超过45分贝。所以如果疗养院周边白天的分贝超过50分贝就属于噪音,可以投诉其扰民,普通住宅白天的分贝超过55分贝就属于噪音,可以投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禁止任何单位、个人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设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违反本法规定,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并处罚款。省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决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行使前款规定的行政处罚权的,从其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四十四条 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空调器、冷却塔等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设备、设施的,其经营管理者应当采取措施,使其边界噪声不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第四十五条 禁止任何单位、个人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可能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必须遵守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4-01-07
你好

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当然,如果不是晚上,那是可以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11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五十八条 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第3个回答  2014-01-07
白天是可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有相关的规定!您可以看一看!
第4个回答  2014-01-07
如果一直是这样的话,可以起诉他侵犯了你的相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