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5年2月,美国总统罗斯福、英国首相丘吉尔和斯大林在雅尔塔举行三国首脑会议。在商讨对日作战问题时,斯大林提出苏联对日作战的条件之一是“外蒙古的现状须予维持”。斯大林的要求得到了罗斯福和丘吉尔的同意。他们并就此签订了一个秘密的协定,世称“雅尔塔协定”。
斯大林所说的“现状”就是指的“蒙古人民共和国”。斯大林知道这是件很烫手的事,所以提出由美国出面通知中国政府。1945年6月15日,美国驻华大使赫尔利奉命把雅尔塔协定的内容正式通知了蒋介石。蒋介石感到愤怒,却又无可奈何,只得同意派行政院院长宋子文、外交部长王世杰和蒋经国赴莫斯科谈判。
6月底至8月中旬,中苏双方在莫斯科举行多次会谈,争论激烈。斯大林几乎是以威胁的口吻对宋子文说:外蒙古必须独立。如果中国不同意,苏联就不会出兵打日本。中国事实上已无力来管理外蒙,何况目前外蒙和内蒙正准备联合起来要搞大蒙古共和国,这将危及华北。
宋子文据理力争,毫无结果;也曾经提出过给外蒙“高度的自治权”的主张,作为妥协,但苏方一概拒绝讨论。就这样,在严酷的既成事实面前和强大的国际压力下,无可奈何的蒋介石只得指令宋子文接受苏方条件,同意“苏联出兵击败日本后,在苏联尊重东北的主权、领土完整;不干涉新疆的内部事务;不援助中共”等条件下,允许外蒙古独立。
扩展资料:
外蒙古宣布“独立”和建立“蒙古国”消息传到内地,北京政府发布了一份措词严厉的声明,谴责外蒙古企图分裂中华民国的行径,不承认外蒙古的“独立”。第二次蒙独后,中国相继发生直奉大战、北伐战争、国共第一次内战、中原大战、抗日战争、二次国共内战等乱局。
当时,处于混乱之际的中国,无暇顾及外蒙古问题。但是,处于乱局中的中国政府始终没有承认外蒙古独立的法律地位。
苏联以出兵东北打日本为条件,要求当时中国政府接受外蒙古独立的既成事实。国府则以苏联要确保中国在东北、新疆的主权、领土完整、不支持中共、外蒙古独立需经全民公决为条件,与之订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随后与外蒙古签约,互相承认,共勘国界、互换地图、互派大使。中华民国政府退到台湾后,在联合国状告苏联违约,宣布《中苏友好同盟条约》失效,不承认外蒙古的独立。联合国对此予以承认。这就是至今在台湾的中华民国版图上还包括外蒙古的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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