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预备党员关系,换了工作单位,单位要取消我的预备党员资格合理嘛?

我是青岛的,现在与以前的单位辞职了,现在是预备党员身份。但是以前的公司以我离职为由要取消我的预备党员资格。原本我是在今年12月底就可以转正的,以前公司这种做法合理嘛?如果取消了,我觉得很可惜。有没有明白的人给我出出主意?
ttdltbj2010 您好,很感谢您能帮我热心解答!我还有不懂的地方,想请你帮我分析下:事情是这样的,我在九月初已经和之前的单位办好了离职手续,个人档案送到了市里的人力资源市场。您说的单位可以找个理由把我的预备党员取消,但是在预备党员期间是不是要犯大错才能取消?而且个人档案里也会记录呢?现在是我已经离职了,想把关系转出,以前的公司不给我转,要直接给我取消资格。现在他们再编理由还可以嘛?如果跟上级分管的公司党委说明这件事,上级党委会公平的处理这件事情吗?

如果你的离职是合法的,你的各方面表现也都符合转正条件,那么可以说,公司取消你的预备党员资格实际是不合理的。
即使不合理,但如果到转正时,公司领导对你不满,他们以某个冠冕堂皇的理由(这对他们来说也许并不难吧?),通过会议等形式取消了你的预备党员资格,虽说你心中愤愤不平,但作为个体的你,倘若你又没有过硬的后台为你说话,面对强势的组织和领导,你去推翻他们的决定就等于以卵击石,必会碰得头破血流的,因为党内的事情毕竟还是人治为主嘛!这一点,你应该保持十分清醒才是,要懂得适应现实。
我的建议是,你需要以你的特别的诚心和善意,并且尽可能地动用你的一切关系网去感动和说服有关领导,以尽快将你的组织关系转出,因为离你的转正到期时间毕竟还有2个多月的时间,这样到了新单位再转正,也许事情就变得十分轻松了。
如有疑问我还可以尽可能谈出自己的看法供你参考。
如果认为合理,就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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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9-21
《党章》第一章 第七条 规定: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党的支部应当及时讨论他能否转为正式党员。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按期转为正式党员;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可以延长预备期,但不能超过一年;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取消预备党员资格。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或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都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
你可以对照党章规定,如果没有违规,公司不能随便取消你的预备党员身份。如果公司硬是取消,你可以向上级党组织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