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物公墓》书评

斯蒂芬·金的恐怖小说?

一句话评论:此书最为吸引我的是对当事人和相关人心态根源的描写,深入心灵、超越形态的才真正恐怖。

斯蒂芬�6�1金的强大号召力,鲜红色腰封的忽悠,我鬼使神差地被这诡异的黑红装帧所吸引。“斯蒂芬�6�1金最恐怖经典作品”——腰封的话信不信两可,每个人对恐怖的承受底线不同,何谈“最”字?明摆着是用来吸引眼球的。

先说说直观的感觉:一、这译文读起来挺累的;二、前半部分情节发展极其缓慢,几次想放弃阅读。前半本的某些句子很长,不便理解,后半本则流畅很多,不知是因为二人合译还是斯蒂芬�6�1金的原文复杂;第一章就占了近半本,事件发展拖沓,虽不想说斯蒂芬�6�1金有骗字嫌疑,但看过全书,这种印象不浅反深。好在这些缺点全由后面两章连贯、精彩的情节弥补了。

故事叙述了克利德医生谋得拉德洛镇大学医院管理者一职并举家搬迁至此,在第一天即遇到了今后会改变他人生的邻居——乍得,两家成为了最初的朋友。尽管工作以一个恐怖的意外开始,之后的日子倒也平静,闲暇还可以和乍得喝酒畅谈。正因为无话不谈,乍得在一个偶然的机会以古老的秘密帮克利德解决了棘手的问题。原来克利德所知的宠物公墓不过是个形式上寄托哀思的地方,而宠物公墓的奥义则在于深藏其后的密克马克坟场——神秘的力量使女儿的猫死而复生。“死亡是一种神秘,而埋葬是一种秘密……”,秘密占据了克利德的心,一切都像被邪恶之手操纵着,从意外丧子到寄希望于坟场,他越是想通过坟场的魔力找回不断失去的东西,魔力潜在的邪恶性越是冷笑着将他一步步推到精神崩溃的边缘。

情节安排的恐怖色彩并不浓,仅凭样貌丑陋的出场者增添气氛。脑袋破一半的运动员为了告诫克利德勿入公墓,深夜穿房而入;复活的儿子穿着下葬时的外衣持刀行凶;传说中密克马克坟场的鬼怪也在结尾登场,依书中的描述,“那种东西长着巨大的黄色的眼睛,看着就像浓雾中的车前灯”。在充斥高科技鬼怪的当今,这类“眼睛瞪得像铜铃”的家伙实在是没有什么竞争性。

此书最为吸引我的是对当事人和相关人心态根源的描写,深入心灵、超越形态的才真正恐怖。无论是克利德对坟场魔力的好奇与痴迷、瑞琪儿对姐姐致死疾病的连年惊恐,还是乍得对坟场复活人恶毒言语的描述,皆因各自的心态出发点不同,最终的人生走向也不同。

我觉得乍得是个可恨的受害者。年轻无知的乍得被带到密克马克坟场,使自己的小狗复活了,此后因为目睹了复活人的可怕面貌就再没去过。乍得明白这是个邪恶而危险的地方,有种无形的心魔在导引着去过的人,他迫切地想把这个秘密散播出去,于是被心魔苦苦折磨了数十年。根本没有什么必去密克马克坟场的理由,乍得不过是为散播秘密找了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让自己回归了年轻时由邪恶神秘力量主导的那一种愉悦感,他又找到了年轻时的感觉,可以身手矫捷地翻越枯木丛,途经的神秘事物都可以按照当时带路者的解释搪塞过去。以行动回应数十年内心挣扎的同时,乍得也将心魔延续给了下一个人。他也后悔过,曾试图挽回残局,只可惜“时不与我”。克利德对密克马克坟场决不仅仅是好奇与痴迷,初迁至此乍得“无意”的言论早已为其埋下了心魔的种子,随着其萌芽、成长,终于产生了不堪设想的后果。如果说乍得与克利德有一种被承载人恶意延续下去的悲哀,瑞琪儿的苦酒就是亲手酿成的,这由来已久的心理恐惧折磨了她数十年,夜夜不能安寐。究其原因,每个人都怕被触及心灵深处不愿承认的东西,怕失去自己本不以为珍贵的东西,密克马克坟场的鬼怪显然很了解人的这些弱点(或者说,斯蒂芬�6�1金很了解),于是从它复活就在不断攻击每人心灵最脆弱的地方,因此人们惧怕它,又敬畏它。

心理恐怖能够被感知是因为它曾真切地存在于我们心里。每个人都有过正邪权衡的经历,权衡结果会直接决定事态的动向,一度邪胜正,那种莫名的兴奋会让人久久无法忘记,心魔的种子也就此埋下。“密克马克坟场”其实无处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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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12-06
不如杜马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