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应该建立在什么基础上?

如题所述

法律要建立在道德基础上。

道德是崇高规范,法律是最低界限。没有高尚道德的国家,必然没落;没有完善法律的国家一定混乱。“以德治国”和“依法治国”必须统一,必须并举,必须“两手都要硬”。

放松道德教育,反对“道德惩罚”,片面强调“法的唯一性”是有害的。有些人专门“钻法的空子”,尤其那些“专家”,知道法律的“漏洞”、“空白点”、“模糊地带”,为破坏道德、危害社会的人辩护。

“法”包罗的范畴永远不及“德”复盖的面宽广,立法永远落后于“立德”;“法律”无所不有之日,就是法律完蛋之时;“德”是群众意志的体现,法是专家总结的文字表达;“德”是老百姓的护身符,“法”是律师的摇钱树。

扩展资料

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法律是社会主义道德的底线和后盾,凡是法律禁止的,通常也是社会主义道德反对的;凡是法律鼓励的,通常也是社会主义道德支持的。社会主义道德是法律的高线和基础,是法律具有合理性、正当性与合法性的内在依据。

法律的价值、精神、原则等大多建立在社会主义道德的基础上,道德所要求或者禁止的许多行为,往往是法律作出相关规定的重要依据,而多数调整社会关系和规范社会行为的立法,都是道德法律化的结果。例如国家立法规定:禁止杀人放火、禁止抢劫盗窃、杀人偿命、借债还钱、赡养父母、抚养子女等等,总体上都反映或体现了道德的基本要求。

社会主义道德是法律的源泉,是制定法律的内在要求和评价法律善恶的重要标准。正因为法律和道德在意志属性、规范特征、实现方式等方面的区别,所以法律不能取代道德,道德也不能取代法律,两者必须相互融合,相辅相成。法安天下,德润人心。国家法律和社会主义道德都具有规范社会行为、调节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秩序的作用,在国家治理中都有其地位和功能。

参考资料来源:河南法学网-让法治与德治相得益彰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中国的法律要建立在中国的道德基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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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6
一个良性循环的社会首先是道德公平正义放在首要位置,法律是什么?法律应该是惩罚做事没有道德没有人性的工具,只有整个社会大环境充满公平与正义,法律的精神效果才能显示出来,只有大众能监督的法律,才会发挥法律真正主持公道的作用,所以说如果一个社会没有道德,那它的法律不仅仅只是摆设,反而会成为强势人群欺压弱势人群的有力工具,所以说法律应该建立在道德的基础上。
为什么要制定法律?制定法律的初衷无非是惩罚坏人的目的,也就是说在道德标准之内的人是不受法律惩罚的,什么是道德标准?我理解的就是不侵害他人的权益的行为,这种行为负有社会责任、家庭责任、个人责任。社会责任包含文化思想、公共设施、环境保护和财产。家庭责任包含家庭成员的利益和维护社会道德利益。个人责任包含自身和他人的利益。见义勇为是社会每个人的责任。
如果在一个公平正义的社会里,社会对声誉重视,对良知的拷问,对公理的规范,对不讲道德的行为强烈的抨击,对违法者严惩不贷,我想执法者会小心谨慎的处理每一起案件,因为他只是社会委托的执法者,他的一举一动都会受到社会的审判,就算执法者有私心,也不敢贪赃枉法,因为有道德约束着执法者,只要执法者敢违背公平,就要受到来自整个社会的压力,我想没有一个执法者明知会受到惩罚而冒天下之大忌而为之。如果在失去公平正义的社会里,比如笑贫不笑娼,成王败寇,爱财取之无道,执法者没有道德只有利益,社会公众对不公平的事情不去关注,就算关注也只是叫嚷几声,没有行动,那么执法者胆子就会大起来,贪赃枉法不会受到惩罚,执法者就会不顾声誉只顾利益。法律到了这样的执法者手里就是玩弄的工具了。
所以没有公平正义做平台,没有人性道德礼仪廉耻做坚强的后盾,法律的内涵就会被曲解,法律的执行就会被异化,在这样的环境里制定的法律也就不会公平公正了。如果干了坏事的人得不到惩罚,更有甚至干了坏事还有利可图,那就会有更多的人跟着去学,所以执法必严,宽恕犯罪行为就是更大的对人民、对社会犯罪。就是鼓励犯罪分子继续犯罪。
法和理应该紧密相连,法律没有公理那这样的法律就值得我们思考了,那就是掌握法律的人压迫没有掌握法律的人的工具了。有人认为法理分开,不知这些人是真不懂还是另有企图。
法律的起源应该是一个社会为了维持社会基本运转,稳定社会秩序,在解决矛盾时找到一个可评判的标准,就出台了法律,也就是说法律是一个人或一个集团在法律社会必须达到的最低行为准则,达不到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法律的出台大概分两种:一是维护整个社会的公平正义的法律。二是维护某个集团的整个利益。法律的执行分四种:一是公平正义的执法。二是挂着公平正义不公平正义的执法。三是为了法律而执法。四是不按照法律执法。
当法律的尊严受到少数人肆无忌惮的挑衅和践踏,而多数人的利益和人身安全被践踏和侵害,这时这个社会就不是法律有问题,而是执法者有问题,社会大气候有问题了。当法律不停的受到多数人的践踏,那这部法律就应该取消了。因为它代表不了公平与正义。只有法律代表公平和正义,才有存在的价值。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9-11-30
法律要建立在物质基础上,那些满口仁义道德的人饿他三天,不行饿到死看他能不能偷和抢馒头,很多人出事没有物质保证,一生下来一家人都是病人,没有高等教育,饥饿最终抢劫杀人放火,而法律说这个人有罪,为什么不让法律定一个标准,而不是让一些没能力的父母把一个生命带到人间呢
第3个回答  2018-09-20
法律应该建立在人权的基础上 即便社会不公但人人都拥有自由受到尊重人们也能接受 但人如果无端被关进监狱精神病院受尽折磨 那国家再富裕人们也活在担惊受怕之中
第4个回答  2019-11-08
说说我个人从生活中得到的感悟,没有引经据典,只有个人观点,事先声明。
我个人比较推崇存在即是合理这个观点,认为存在的事物去挖掘其内在的合理性,并将有利之处化为己用,比人为的划分善恶好坏更有用处。现今的法律大概分为自然法和人定法,自然法大概就是替天行道这样的思想,反应人的天性,而人定法就是对事物做出人为的规定,就像规定20岁才能结婚,但实际上春心萌动就能生孩子,根本就不用等到20岁一样,反应的是人的理性。现在社会这么和平,其实也是拜理性所赐,所以代表理性的人定法是主流,但请注意理性不代表正确,更不代表良善,人定法全民参与制定才会保障全民的利益,可如果只有一小部分人掌握了法律,对于法律萌荫之外的大多数人,是不是会选择自然法,我就不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