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三支一扶除了国家给的补贴外,还有没有工资

如题所述

待遇保障和培养政策

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为村级组织特设岗位人员、系非公务员身份,日常管理及服务工作主要由乡镇党委、政府负责。党组织关系转至所在村。选聘的高校毕业生在村工作期限为2年。确定选聘对象后,县(市、区)委组织部与选聘人员签订聘任合同。

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1、在村任职期间,工作、生活补贴和保险费用标准为每人每年2.3万元,一次性安置费按每人2000元发放。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理重大疾病和人身意外伤害综合保险。

2、每年拿出全省公务员考录计划的10—15%,面向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考录。在县、乡公务员岗位表现突出的,可以调入市以上机关工作。

3、2012年,从省、市、县(市、区)各级事业单位招聘的工作人员中定向招聘100名聘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从2013年开始,每年从省、市、县(市、区)各级事业单位招聘的工作人员中拿出10-15%的比例,定向从聘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中招聘。自2012年起选聘的大学生村官,任满2个聘期、考核称职以上、聘用期间担任过村“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的,并自愿留在乡镇、街道工作的,由市、县(市、区)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办理所在乡镇、街道基层事业单位接收安置手续。

4、定期从聘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中公开选拔县(市、区)、乡镇(街道)副科级领导干部,2012年选拔100名。

5、2012年全省从聘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中选拔100名选调生,2013年选拔200名左右。从2014年开始,每年选拔选调生400名左右。对选调生重点加以培养管理,严格考核,其中优秀的纳入后备干部队伍,工作满2年后经组织考核优秀,可享受副科级待遇。

6、从2012年开始,每年从聘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主要是女大学生村官)中招聘200名左右社区工作人员。招聘为社区工作人员的大学生村官,继续作为大学生村官管理、培养、选拔、使用,其中2014年及以后期满的,须按规定签订续聘合同。

7、对聘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8、被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后,在村任职工作时间可计算工龄。在职考生(含已实行人事、择业代理或在劳动部门办理了用工手续的)可连续计算工龄。

9、聘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经本人提出续聘申请、乡镇党委初审、县(市、区)委组织部审定后,可签订续聘合同,续聘次数为1次,期限为2年。不再续聘的,自主择业,有关部门应积极协助推荐就业。自主创业的,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免交登记类、管理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可享受小额贷款担保或贴息等有关政策。

聘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高校毕业生,不享受以上2—9项待遇和保障政策,不再继续聘任,另行自谋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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