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总收入包括哪些

如题所述

工资总收入主要包括以下几项内容:
1、计时工资:按照规定的标准和工作时间计算的工作人员的劳动报酬。
2、计件工资:根据完成的工作量计算的劳动报酬。
3、奖金:超出正常工作的额外劳动报酬和与成本控制相关的劳动报酬。
4、津贴和补贴:为了补偿特定条件下的劳动消耗和其他特殊情况下的津贴。
5、加班加点工资:按照规定支付的超出正常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12。
6、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根据法律规定或政策规定,如病假、产假、节假日等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最低工资不包含以下几种:
1、延长工作时间工资;
2、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种作业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3、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上述扣除项目中除第1、2两项是对劳动者超额劳动的补偿;第3项为延期支付的劳动者报酬。因此,根据最低工资的定义,《最低工资规定》将上述收入项目排除在最低工资组成之外。除上述扣除项目之外,非经常性奖金(如劳动竞赛奖、因做出使本企业获益的发明创造而获得的奖励等)也不应作为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
综上所述:大家一定要了解,有关的工资待遇实际上是应发的工资,这里边包括了社保公积金个人负担部分以及个人所得税负担部分。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各种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报酬。
第五条
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第六条
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用人单位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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