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德阳市城乡医疗保险大病报销比例

如题所述

65%。四川的农村医保能在外地报销为500元,那么报销比例为65%。新农合异地报销比例是按照以下比例来算的:乡镇卫生院就医,起付线为100元,报销比例为90%;县级定点医院就医,起付线为200元,报销比例为82%;市级定点医院就医,起付线为500元,那么报销比例为65%。
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1、门诊报销:
(1)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2)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3)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4)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5)中药发票附上处方每贴限额1元。
(6)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
2、住院报销: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
3、大病报销:
(1)镇风险基金补偿:凡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补偿,即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
(2)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尿毒症门诊血透、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补偿年限额1.1万元。
参保人在异地住院治疗其住院费用也是可以报销的。按照自贡市的规定,到市外医院住院发生的符合报销范围的住院费用,个人首先要自付15%,余下部分再按照规定的比例报销;未办理转诊转院手续直接到市外三级医疗机构治疗的,报销比例降低10%。70周岁以上的老人报销比例降低5%;在外地打工或是创业的人员,只要是办理了异地安置就医备案的报销比例不受影响。
农村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如果不属于转诊或是转院,也没有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的人员,所就医的医院不属于医疗保险的定点医院,除了比较特殊的专科医院以外,这是无法报销住院费用的;如果是通过转诊转院到异地定点的医疗机构住院,或是办理了异地就医备案到异地定点的医疗机构住院,与参保点的医保部门联网的住院费用可以通过异地就医结算系统进行结算;没有联网的只能先垫支所有的医疗费用,再凭本人的住院资料回到当地的医保机构办理报销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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