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提取公积金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如题所述

职工退休提取公积金的证件材料有:个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单位的证明材料、满足提取公积金条件的证明材料等。退休提取公积金的证明材料就是申请人的退休证明和材料等。

1、结婚证和复印件;
2、身份证资料。已婚者需要出示双方的身份证和复印件,不可或缺;
3、需要出示房产证和复印件;
4、退休证明;
5、带着相关的低保证处理。这是生活困难、低收入群体,但需要出示身份证、户籍簿等复印件;
6、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一份。需要去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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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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