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作与做的区别?详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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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从语体色彩来看:“作”多用于具有书面语色彩的词语;“做”多用于 具有口头语色彩的词语。这种情况与“作”出于文言,起源很早,而“做”出于 北方白话,起源很晚有关。即使是一些后起的词语,如果具有书面语色彩,也多 用“作”而不用“做”。 前者如:作罢、作别、作答、作伐、作废、作古、作践、作结(收尾)、作乱、 作孽、作陪、作祟、作息、作业、作俑、作战、操作、动作、耕作、工作、劳作、 写作、制作。 成语一般用“作”而很少用“做”。例如:胡作非为、弄虚作假、为非作歹、 为虎作伥、无恶不作、寻欢作乐、以身作则、自作聪明、自作自受、作恶多端、 作法自毙、作壁上观、作奸犯科、作茧自缚、作如是观、作威作福等。 后者如:做鬼、做媒、做梦、做买卖、做圈套、做人家、做生活、做生意、 做手脚等。 (二)从语义特点来看:“作”表示的动作性不强,意义比较抽象;“做”表 示的动作性强,意义比较具体。 前者如:作案、作保、作弊、作恶、作风、作梗、作价、作脸、作派、作数、 作速、作为、作伪、作用、作证、炒作、合作、协作、运作、恶作剧等。 后者如:做饭、做手势、做游戏、做针线等。 (三)从语法特征来看:后面是双音节动词时, 多用“作”;后面是双音节名 词时, 多用 “做”。 前者如:作报告、作比较、作变动、作处理、作点拨、作调查、作斗争、作 分析、作贡献、作介绍、作解释、作了解、作努力、作思考、作说明、作妥协、 作牺牲、作修正、作演讲、作咨询等。 其中的“作”,现在也往往写成“做”,但过去的惯例是写为“作”。 后者如:做工程、做功课、做记号、做家务、做课题、做事情、做事业、做 文章、做物业、做学问、做业务等。 此外,与后面带“作”的词语搭配,一般用“做”,而不再用“作” 。例 如:做作、做作业、做动作、做工作、做作文等。 (四)从词义分别来看:各有适用范围,又有交叉重叠。情况大致如下: 1.只用“作”或一般用“作” (1)“起(起身、兴起、振作、出现、发作)”之义,例如:日出而作、风浪 大作、一鼓作气,以及作怪、作呕、隐隐作痛等,均只用“作”,而不用“做”。 (2)“写作、创作” 之义,“作”“做”习惯用法有别。例如:作家、作者、 作画、作曲、作文(写文章)、作序、作传(写传记)等,均用“作”。但是,“作 诗”写为“做诗”,“作文(写文章)”写为“做文”,也无不可。“作画”“作 曲”“作文(写文章)”均用“作”,但如果后面是双音节词或多音节短语,也常 用“做”。例如:做文章、做小说、做一张画、做一篇序、做一支曲子等。 “作品、文章”之义,只用“作”。例如:作文(学生作为练习所写的文章)、 大作、佳作、杰作、力作、拟作、习作、原作、著作、拙作、诗作、剧作、处女 作、代表作等。 (3)“当做、作为”之义,多用“作”。例如: 成语“过期作废”“认贼作 父”“作死马医”(俗语为“死马当活马医”),以及“以理论作指南” 等, 均 用“作”。这与“作”很早就有“当做、作为”之义有关。例如,《尚书·舜典》 中就有“朴作教刑(用木条抽打作为学校的刑罚)”之语。 “作为”不论是作动词还是作名词,只用“作”而不用“做”。“作为” 不 能写成“做 为”。 2.只用“做”或一般用“做” (1)“制造、制作”之义,用“做” 不用“作”。例如:做家具、做衣服等。 但俗语“为他人做嫁衣裳”,而成语则是“为人作嫁” 。 (2)“当、充任、担任”之义,一般用“做”。例如:做官、做客、做白领、 做母亲、做奴隶、做职员、做商人、当牛做马等。“做客”“做贼心虚”,又分 别写成“作客”“作贼心虚”,《现代汉语词典》选取的是前一种书写形式,而 《新华词典》等辞书则恰恰相反,选取的是后一种书写形式。 (3)“结成某种关系”之义,“举行、举办”之义,均用“做”,前者如: 做亲、做夫妻、做搭挡、做对头、做邻居、做朋友等。后者如:做寿、做礼拜、 做满月、做弥撒、做生日、做筵席等。 3.“作”“做”有大致分工 (1)“从事某种活动”之义,或用“作”或用“做”,或通用。“作”多用 于一般性的活动,其意义和用法与“进行”相当。例如:作安排、作采访、作承 诺、作冲刺、作补充、作贡献、作沟通、作构思、作观察、作扩展、作检讨、作 交代、作交流、作思考、作提示、作修改、作研究、作要求、作引导、作摘录、 作注释、作指示、作准备等。其中的“作”,现在常写成“做”,但依惯例是写 成“作”。“做”多用于事务性的活动或具体性的工作。例如:做工、做课(举 行示范性或实验性的公开课)、做活儿、做题、做药(从事药物推销工作)、做账、 做广告、做家务、做卡片、做建材(做建材生意)、做 IT、做楼盘、做手术、做 房地产,以及做保养、做交易、做实验、做营销、做运动等。 此外,泛言“行事”之义,写为“做事”。“主持并决定其事”之义,《现 代汉语词典》采用的是“做主”,这种写法已普遍为人们所接纳,但写成“作主” 也并非不可。 (2)“假装、做作”之义,本来“作”“做”通用,如前面所举的“装模作 样”“装聋作哑”“装腔作势”,是《现代汉语词典》中确定的书写形式,应予 采纳,但其中的“作” 原来都可以写成“做”。作态、造作、作开心状、强作 笑颜等,用“作”不用“做”。做鬼脸、做样子、做姿态等,一般用 “做”。 “表演”之义,有“做戏”一词,用的是“做”;而成语“逢场作戏”,以及来 自港台的半意译半音译词“作秀(put on a show)”等,用的是“作”。 “作”“做”可还可以通用,二者既有不同的语义分工和习惯用法, 又有一定语义范围的通用关系。 因此, “作” “做”在某些情况下可以通用,并不是绝对非此即彼的。但对“作”“做”用法 分明有别的,则不可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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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7-10
.“做”,只能读zuò;“作”,除读zuò外,还可读zuō(只有一个义项:作坊)。
2.“做”,只有动词一种词性;“作”,除作动词外,还可作名词,如杰作、成功之作、石料作等。
3.“做”与“作”都有“从事某种活动”、“写作”、“装”等义项,而“作”的“起”、“作品”、“当作”、“发作”、“作坊”等义项是“做”没有的;“做”的“制造”、“举行庆祝或纪念活动”、“充当,担任”、“用做”、“结成”等义项是“作”没有的。
同样是“从事某种活动”,“作”多指从事不好的事,如作孽、自作自受、作案、作弊、作乐等;而“做”从事的一般与工作或职业有关,如做生意、做工、做事等。
同样是“写作”,“著作”就不能写成“著做”,“作书(信)”就不能写成“做书”;而在这个义项下能用“做”的地方都可以换成“作”。
同样是“装”,“做”更强调“假装”,如做样子。
4.组合成词语时,虽然两个字可同时搭配某些字,但使用情况和意思不同。如“作客”与“做客”,前者指寄居别处,后者指自己当客人;“作文章”与“做文章”,前者指学生练习文章,后者比喻抓住一件事发议论或在上面打主意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2-07-10
字典里面有
第3个回答  2012-07-10
做,一般用作动词。指做的的动作。而 作 一般用作名词 如作业,写作,或用在动词后面,如动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