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权书是什么意思

授权书是什么意思

授权书是由当事人预备,及赋与一位他信任的人之一项权力——当他在精神或健康上出现问题,以致不能打理他个人财务时,替他作出财务上之决定,如买卖物业、银行存支、交税及交其他单据。 授权书是可以即时生效,又或者可以指明有事故发生後才生效,直至当事人去世之时为止。如果没有事故发生的话,当事人依然可以自己掌管自己的财务,有法人授权书、委托授权书等等。授权是组织运作的关键,它是以人为对象,将完成某项工作所必须的权力授给部属人员。即主管将处理用人、用钱、做事、交涉、协调等决策权移转给部属,只授予权力,不可托付完成该项工作的必要责任,这是授权的绝对原则性。组织中的不同层级有不同的职权,权限则会在不同的层级间流动,因而产生授权的问题。授权是管理人的重要任务之一,有效的授权是一项重要的管理技巧。
授权书的内容包含以下几点:
1、委托人和被委托方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职业、现住址,委托人是法人的,则应写明法人的全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等情况;
2、委托的权限范围,是代理人实施代理行为有效的依据。一次委托,代理人只能就受托的某一项事务办理民事法律行为,特别委托,代理人受托在一定时期内连续反复办理同一类性质的民事法律行为,总委托,代理人受托在一定时期内办理有关某类事务或某一种标的物多种民事法律行为;
3、委托的事项一定要写得明确、具体。应当注意的是,在民事代理中,代理人受托的事项必须是具有法律意义的,能够产生一定法律后果的民事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三条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双方当事人约定,应当由本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如具有人身性质的遗嘱、收养子女、婚姻登记等法律行为。委托的权限范围,是代理人实施代理行为有效的依据,律师代书时一定要写明确,在民事代理中,委托人授予代理人代理权的范围有三种情况,一次委托,即代理人只能就受托的某一项事务办理民事法律行为,特别委托,即代理人受托在一定时期内连续反复办理同一类性质的民事法律行为,总委托,即代理人受托在一定时期内办理有关某类事务或某一种标的物多种民事法律行为。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