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把房子过户给了儿子还能要回来吗?

请问一下我爸子妹四个,兄弟三个。当初我爷爷把房子过户给了老大,我二叔跟我爸都签字了我姑姑没签字了 当初老大承诺房子过户给他后叫我爷爷跟奶奶在那住着一直住到老。现在才住了几年 老大不要我爷爷跟奶奶在那住了。想请问一下现在我爷爷能不能把房子再要回来了?

父亲把房子过户给了儿子还能不能要回来,房产赠与已过户 我国实行房产登记制度,房产的归属随着房产登记的转移而转移,房屋既然已经过户,也就意味着房屋赠与已经完成,要想再要回房屋基本上是不可能的。但如果受赠方同意也不是没有要回的可能。
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房产赠与已公证,但未过户 公证是以法律形式对赠与合同的确认,也是对合同双方意思自治的保护,客观上限制了赠与人对赠与合同的反悔。一旦赠与合同进行了公证那么要撤销也是很难的,但不代表不能撤销,撤销公证赠与也是可以通过公证来撤销的。 房产赠与未过户 这种情况是指只签订了赠与合同但是未进行公证也未过户的情形。赠与合同在合同殊之处就在于在一般情形下,赠与人可以在赠与物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而不负相关责任,因此给受赠人带来了不确定性。 法律规定不能撤销的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着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是不能撤销的,与此同时附义务的赠与也是不能撤销的。鉴于基于亲情关系下的矛盾,且客观上未支付对价即将此房屋过户,于理于法而言,这个局面下建议首先谋求与老人沟通协商来解决,其次再考虑从法律规定的层面来应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六十条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依据前款规定应当交付的赠与财产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赔偿责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5
已经过户了,就是收到法律的保护,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法律就承认谁。只能协商解决,打官司要房子肯定是要不回来的,但是可以去法院告老大不养老追问

可是我看《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上面说满足条件能弄回来啊 这是怎么回事?

追答

不一定,不知道你是什么地方的,如果能的话,也很麻烦,而且必须人证物证齐全,而且房子一般只是看房产证。你可以去找个律师详细的咨询一下。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2-06-21
这是要不回来的,没有办法,打官司也要不会来。这种人不知道给怎么说他,那你就善待老人吧,我们是做儿女的。祝福你朋友。人民会记住你的。追问

可是我看《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上面说满足条件能弄回来啊 这是怎么回事?

第3个回答  2012-06-21
看了很痛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