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人才引进政策待遇

如题所述

引进人才在管理期内,按照规定,享受每人每月1000元至2000元岗位激励津贴,并在项目研发、平台建设等方面给予择优资助。
根据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泸州市“酒城创新人才聚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2021年8月24日以后,对全职新引进的本科生,经用人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审批,可以享受最长1年的免租金入住青年人才公寓待遇等政策。此外,还制定了创新人才就业创业、住房保障、人才贷、职业教育、科技成果转化、直播带货、美食和旅游推广、建筑业和工业高质量发展等系列支持措施,构建了比较完备的“酒城人才聚集行动”配套政策体系。目前,我市不断营造爱才惜才敬才的良好氛围,热忱欢迎您来泸州就业创业置业。
此外,泸州市还通过多项政策措施鼓励引导教师、卫生人才、农村技术人才、乡村干部4种人才向基层流动。其中叙永县、古蔺县实施公费定向培养乡村教师计划,并帮助体制内教师家属调动随迁,加强村小教师特殊时期关怀,放宽乡村教师职称评聘条件;对于乡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叙永县和古蔺县适度放宽引才条件,对相关学历的在职人员,参照泸州市干部学历提升工程报销办法报销学习费用,并对取得相关职称的在职人员由县人才发展基金分别给予每人每月600元、800元的岗位激励。
一、机构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地方性规范文件,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就业发展的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二、内设机构
1.办公室。承办局党组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系统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局机关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和作风效能建设有关工作。
2.政策法规科
3.规划与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科。信息规划和统计管理工作。
法律依据
《四川省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办法 (试行)》
第二条:目标任务。从2016年起,综合运用安家补助、岗位激励、项目和平台支持等政策,有计划、有重点地遴选支持一批高层次人才,充分激发各类人才创新创造创业活力,为实施“三大发展战略”、推进“两个跨越”提供坚强人才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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