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住房公积金提取

如题所述

长沙住房公积金新政已于8月1日正式实施,近期有不少小伙伴咨询公积金提取、贷款等政策。
公积金贷款新政
      7月22日,长沙公积金中心发布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新政,自2022年8月1日起实施。
      1、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从60万元提高至70万元,生育三孩的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80万元。
      2、降低二套房首付比例。为支持职工改善居住环境,职工家庭购买二套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60%调整至40%。
      3、职工家庭购买首套房,实施首套房阶段性“可提可贷”政策。
      4、职工家庭购买二套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取消“首套自住房面积不得超过144平方米”的规定,即对首套房面积不再有限制性要求。
      5、已有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后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取消“需结清满6个月”的规定,即现有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后可立即再贷。
关于公积金提取
      职工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1、职工家庭(指夫妻双方,下同)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的;
      2、 职工家庭偿还自住房按揭贷款本息的;
      3、无房户支付房租的;
      4、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的;
      5、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账户已封存6个月以上或住房公积金停缴24个月以上且账户已封存的;
      6、退休的;
      7、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
      8、出境定居的;
      9、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
      10、职工家庭或其子女、父母遭受重大疾病或重大灾害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注意,职工符合以上1、2、3、4、7、10条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其配偶可同时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职工符合以上5、6、8、9项规定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个人账户必须为封存状态,提取后该职工个人账户同时注销。
      职工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
      1、职工家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已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得申请除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以外的其他类型提取;
      2、 职工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已提取住房公积金2次以上的,不得再次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为由提取;
      3、职工家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第3套以上住房的,以及偿还上述住房贷款本息的;
      4、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商业用房、商住两用房、别墅及偿还上述房屋贷款本息的;
      5、以赠予、继承、分割、合并、交换等方式取得自住房所有权的;
      6、职工家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在湖南省行政区域外的;
      7、 管理中心贷款存在当前逾期或担保公司代偿的;
      8、住房公积金账户被司法冻结、记入管理中心不良行为登记的;
      9、 职工本人或配偶已办理了管理中心划拨还贷或月对冲还贷的。
      目前,线上就能查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还贷等信息,其中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提取都能线上办理。
查询公积金个人账户、明细
方式一
      关注“长沙住房公积金”公众号,菜单栏中点击“我的公积金”—公积金业务并登录,首页点击“账户信息”或“明细账”即可查询。

方式二
      下载并实名登录“我的长沙”APP—首页点击“公积金”,即可查询相关信息。

线上提取住房公积金
方式一
      关注“长沙住房公积金”公众号,菜单栏中点击“我的公积金”—公积金业务并登录,点击“业务”页面后,选择“我要提取”,选择符合提取类型后按照指引操作即可。
方式二
      “我的长沙”APP—首页点击“公积金”,页面右上方点击“提取”,选择符合提取类型后按照指引操作即可。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长沙住房公积金”公众号、“我的长沙”APP暂时仅支持离职提取、退休提取、低保提取、出境定居提取、偿还本中心贷款本息提取。
关于公积金近期热点问题
      随着公积金新政的执行,直接利好购房者,近日,关于公积金一些热点话题权威解答为您送上,也可以直接拨打长沙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进行咨询。
Q1
符合“阶段性首套房可提可贷”政策,办理了商业银行贷款和购房提取的,以后还能否申请商转公?
答:可以。符合“阶段性首套房可提可贷”政策,办理了商业银行贷款和购房提取的,以后可以申请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
      但是,如果期间购买了二套房,该套房则不再符合“阶段性首套房可提可贷”政策,不可办理商转公。最终以申请贷款时施行的政策为准。
Q2
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如何认定房产套数?
答: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时,职工家庭住房套数认定原则上以本市和购房地的有效房屋登记信息查询结果为准,注销房产套数不计,购房时间顺序认定期房以住建管理部门房屋备案时间为准,二手房以产权登记时间为准。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职工家庭住房套数认定以长沙市行政区域内的自有产权住房为限,以长沙市住房登记信息查询为准。异地贷款职工家庭住房套数以长沙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和主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地的住房登记信息查询结果为准。
Q3
符合“阶段性首套房可提可贷”政策,职工家庭先贷后提的,如何确定提取额度?
答:职工家庭同一套房屋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后申请购房提取的,同一套房屋的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购房首付款。
      夫妻先提取一方应确保先留存住房公积金贷款12个月的还贷金额,不足部分再留存配偶的账户余额。
Q4
职工家庭购买首套房,符合“阶段性首套房可提可贷”政策,对提取和贷款办理时间有要求吗?
答:有。职工家庭自政策实施之日(2022年8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购买首套房适用阶段性“可提可贷”政策,期房的购房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网签时间为准,二手房的购房时间以契税完税凭证记载的入库时间为准。
      符合“阶段性可提可贷”政策的,申请购房提取需要在购买自住房自契税完税证明出具之日起24个月内提出申请,且该房屋已在房屋管理部门备案登记。
      符合“阶段性可提可贷”政策的,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在购买普通自住房1年内提出申请,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出具《担保意见书》之日起计算。
Q5职工家庭符合“以租换购”政策的,公积金贷款计算套数时能否核减1套?
答:职工家庭供作租赁住房符合我市《关于推进长沙市租赁住房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盘活存量房的试点实施方案》规定的,提供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的《长沙市购房资格确认书》,职工家庭住房套数可以核减1套。
Q6
生育三孩的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80万,对于“三孩家庭”如何认定?
答:生育三孩的职工家庭应提供亲子关系证明,如父母一方与子女同一户口的户口簿、医学出生证明等。离异后再婚的家庭以夫妻双方各自或共同生育的子女之和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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