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换工作后的公积金基数年度调整

本人2011年10月从原单位辞职加入一家新单位,加入新单位后的公积金缴存基数为新单位的当月工资。按照规定,今年7月调整公积金基数,调为上一年工资的平均数。
我想问的是上一年的工资平均数是只算我在新单位期间的工资平均数,还是去年的平均数呢?是包含我1-10月在原单位期间的工资一起算吗?
因为我原单位的工资是新单位的2.5倍,所以这个问题对我很重要。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每年7月调整的基数是按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来调整的,而当年1月1日起新调入的职工,则以调入后发放当月工资收入或以实际发放工资收入的月份计算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平均工资。而且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只要建立了劳动关系就应当依法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缴纳住房公积金。由于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也就是说,试用期同样属于劳动关系的存续期间,因此,试用期内单位也必须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从以上几点来分析看,比如您6月去新单位,他们就应按您的工资2000元帮您缴纳住房公积金了,7月调整时也根据2000元来调整。就算您是7月以后换工作,也是一样计算,按您当月工资收入为基数来缴纳。到了明年基数调整时再根据您进入此单位后的月平均工资来计算出新的缴存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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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5
因为这涉及到单位补充的那一部分,如果新单位是企业我估计单位不会按你的老单位工资来算,假如新单位是行政事业单位,而你之前的单位也是行政事业单位,那么很可能会按老单位的工资来算,如果原来单位是企业,那么估计也不会按老单位工资来算。回答仅供参考!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20-06-19

第3个回答  2018-06-27
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方式: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
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
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原则上按照缴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纳税收入计算;
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
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