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土地转租给某人办厂,合同签订20年,如果某人去申请国有企业或国有资产,20年后我还能要回土地吗?

我的土地是有国家发的土地证,不是卖给他,是在我手上租用20年,如果他在20年内去申请国有资产,我的土地能要回吗?

答复如下:
一、如果你手上持有合法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则你对该土地使用权在法定期限内享有用益物权。
二、你和承租人之间形成土地使用权租赁关系,土地的用益物权不发生转移。约定的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负有返还土地使用权的义务。
三、如果承租人将租赁的土地使用权申请国有资产,法律上属于无权处分行为,你可以要求承租人返还土地使用权。
四、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117条: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51条: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35条:赁期间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2-07-02
其申请国有资产也只是对其企业和企业的资产,土地是租你的并不属于对方的资产范围,不可能改变土地的权利。否则,对方在这期间的银行贷款,租用的其他设备和雇佣的人员岂不是都变成国有资产,那还得了。
即使要将你的土地收回为国有资产,那也是要向你收购或者补偿。
第2个回答  2012-08-01
你好,如果只是转让使用权,可以要回,具体还要看你们合同是如何签订的。
纵横法律网-广东德荣律师事务所-秦红梅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