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名誉权案件诉讼费是多少?

如题所述

侵犯名誉权案件诉讼费一般是300元,但是如果是原告方要求被告方赔偿损失的,那么就会根据赔偿的损害金额增加诉讼费,如果是赔偿金在五万元至十万元之间的,诉讼费就增加赔偿金的百分之一,如果赔偿金超过十万元的,超过十万元的部分就增加多出部分的0.5%的诉讼费。
一、侵犯名誉权案件诉讼费是多少?
侵害名誉权打官司需要缴纳诉讼费用是300元,如果涉及损害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1%比例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0.5%比例交纳。
二、名誉权纠纷诉讼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一般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三、名誉权纠纷诉讼时效怎么规定的?
我国《民法典》(2021.1.1生效)规定了三种时效期间,即普通时效期间为三年,特别时效期间为一年,另外规定了最长时效期间为二十年。因请求权的不同,诉讼时效的期间也不同。《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六条 【不适用诉讼时效的情形】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除以上四种请求权,其他都为普通时效期间与最长时效期间的适用范围。
因此,名誉侵权的诉讼时效应该为三年。
四、名誉权的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
《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 【名誉权】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第一千零三十一条 【荣誉权】民事主体享有荣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的荣誉称号,不得诋毁、贬损他人的荣誉。
获得的荣誉称号应当记载而没有记载的,民事主体可以请求记载;获得的荣誉称号记载错误的,民事主体可以请求更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第三十八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无论是自然人还是法人都享有名誉权,如果他人故意实施侵权行为侵害名誉权的,被侵权人有权采取相应的措施组织他人继续侵权,阻止不成的,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侵权行为人承担相应的责任,但是向法院起诉就需要缴纳相应的诉讼费,而一般的名誉侵权诉讼案件的诉讼费用是三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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