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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家本参与修订的法律
清末
法律
的特点和历史地位
答:
当时刑律民律以及商律等主要法案,都是经由
沈家本
、伍廷芳所主持
的法律修订
馆,聘请专家进行编纂。晚清的法案主要由各部院、法律修订馆、宪政编查馆起草,同时宪政编查馆对于草案具有核订权,是实质意义上的立法机关。从现有掌握的资料来看,起草法案最多的法律修订馆没有
参与
新闻法规的制定过程。《大清印刷物专律》由商部...
董康的人物轶事
答:
这批资料对
沈家本
等人
修订
大清新刑律,推动改良旧式监狱及审讯方法,修订《大理院编制法》等,提供了很大的借鉴。[1]1912年身为前清进士大理院民科推事四品官吏的董康避居日本,就学于东京大学,研究
法律
,成为近代赴日留学人员中政治身份较高的一名。并将随身携带的一批珍贵的中国善本古籍,出售给日本...
请问清末变法修律引发的礼法之争中法理派
的法律
思想及特点
答:
……借鉴日本
修订法律的
起始过程,我们多次派遣人员前往法、英、德等国,采纳西方法界的精华,输入东方,然后汇聚众长,编成全典。”在这样的理念指导下,以“广泛参考中外,古今”和“模仿列强”为宗旨的法理派修律原则基本确立。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修订法律大臣
沈家本
和伍廷芳等人制订了修律中的第...
沈家本
为什么被称为
法制
冰人?
答:
同时,大量招聘留学海外的法政人才,翻译西方各国
的法律
,尽可能地了解掌握更多的西方法律状况,完成了
修订法律
的前期准备工作。与此同时,
沈家本
参照近代西方法律基本理念,着手删改旧律,包括禁止刑讯、废除重法、删减死罪条目、改革行刑体制、删除奴婢条例、禁止人口买卖、统一满汉法律、完善秋审制度等,努力...
清末礼法之争的焦点
答:
"礼法之争”指以
修订法律
馆
沈家本
为首的法理派与义张之洞、劳乃宣为代表的礼教派围绕《大清新刑律》等法律的制定而产生的理论争执。以沈家本为首
的法律
派认为修订法律应以西方通行法理为立法基础,因此被成为“法理派”。而以张之洞、劳乃宣为首的封建贵族阶层却要求修订新律应以中国传统法律为依据,尤不...
清末变法修律的背景
答:
1.西法与中法结合,务期中外通行。“务期中外通行”是晚清修律的宗旨和最基本的指导思想,它通过
修订法律
大臣
沈家本
等人的论证和修律实践,得到了具体贯彻。2.修律与研核法理结合。在沈家本主持修订法律馆期间,力求将修律与研核法理相结合。他提出:“法之修也不可不审,不可不明。而欲法之审、...
清末
修订法律
馆修订大清民律草案遵循何种原则
答:
结构:《大清民律草案》体例结构取自德国民法典,分为总则、债权、物权、亲属和继承五编,其中,前三编由
修订法律
馆起草,后两编由礼学馆起草。大清民律草案是中国近代史上第一次民法编纂。其始议于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任命
沈家本
、伍廷芳为修律大臣,拟制定刑律民律。光绪三十年(1904年)设...
沈(家本)学·“会通中西”的
沈家本
答:
沈家本
的贡献可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1)提倡学习研究西法。出任
修订法律
大臣后,为了使修律能达到“务期中外通行”的宗旨和收回领事裁判权的目的,沈家本以十分认真的态度,学习西方资产阶级
的法律
和法学。对西方法律曾 “逐字逐句,反复研究,务得其解”。他在论证这种学习的必要性时说:“泰西各国……...
能不能帮我翻译一段文字 太感激了。迫切希望答复WTO
答:
The impact on Chinese legal system of accession to the WTO is unprecedented, as regards its breadth and depth, perhaps" the Shen s originally repaired law " to match in excellence or beauty with it in only latter stage of Qing Dynasty, so can be rated as the second legal ...
清末修律中,正式颁布
的法律
有、()
答:
【答案】:B、C、D 。本题考查的是清末修律的内容。《银行则例》是清政府于1911年9月以后颁布的。《法院编制法》是1910年清政府公布的关于法院组织
的法规
。《大清刑事民事诉讼法》是清末大臣
沈家本
等人草拟的诉讼法典草案,但因遭各省督抚和礼教派的反对而未实际颁行。
修订的
《商人通例》9条和《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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