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抛弃残废儿子,女儿有抚养残废弟弟的义务吗?

如题所述

父亲如果抛弃残废儿子,女儿谈不上说有扶养义务要扶养弟弟,只能说看他自己的能力,他如果有那个能力,是可以去抚养自己的弟弟,因为毕竟是自己的弟弟,这个也看自己的能力,有能力的话,肯定建议去抚养一下自己的弟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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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10-26
法律严格意义上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义务,夫妻之间有扶养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在确无照顾的情况下,女儿抚养残废弟弟是亲情、情谊应该做的,但是法律强制性没有那么强。
第2个回答  2020-10-26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未成年人父母去世或无监护能力时,依顺序由有监护能力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哥哥或姐姐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可见,小新的哥哥有义务抚养小新。我国婚姻法也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哥哥、姐姐对父母已经死亡的未成年的弟弟、妹妹,有抚养的义务。
从上面的规定可以看出,哥哥姐姐有抚养弟弟妹妹的义务,但要符合几个条件:一是父母已去世或没有抚养能力,二是弟弟妹妹必须是未成年人,三是哥哥姐姐一定要有负担弟弟妹妹的经济能力。
由你提的问题来看,父亲抛弃儿子,如果不是因为抚养能力的问题,那么作为女儿(不论是否成年),是没有法定的义务来抚养弟弟的。当然,从法律层面上讲,父亲如果有能力而拒绝抚养,那就是犯了遗弃罪,是要受法律惩罚的。从道德层面上讲,女儿可以从亲情的角度来抚养弟弟,但法律层面上讲,就算她不抚养,也是不能指责她的。
第3个回答  2020-10-26
你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是对立的,父母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依法抚养子女的义务。当然,孩子有义务支持他们的父母。但是,其中一方不依法行事,违反法定程序和社会公德的,另一方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诉。当事人向人民法院上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审理,并根据被害人的情况,依法要求支付赡养费和其他费用。详情请参阅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追问

可是作为姐姐,她又把房产证据和残废弟弟丢给80多岁的爷爷奶奶,她的行为能不能也算抛弃?

第4个回答  2020-10-26
对于残疾儿子,当然,父亲。肯定有抚养。和教育孩子的义务和责任。姐姐只能是作为姐弟之间的关系和感情来抚养残疾的弟弟。如果说父母不见这了。那么姐姐应该有抚养残疾弟弟的责任。这个问题儿童这个问题《残疾人保障法》和未成年人保障房。都有明确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