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我与某保险代理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有3个月的试用,我现在是在怀孕期间。公司现在要求我们下个月转变为劳务合同,劳动合同签订后都没有给我们一份!公司这样做合法吗?我们如果不愿意转为劳务合同的话,怎么维权?
按劳动合同法,可以拒绝派遣,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合同。
如果同意转派遣,公司按规定要给一定的补偿金
如果协商不一致解除劳动关系,08年前满一年支付一个月赔偿金08年后满一年赔偿一个月2倍的赔偿金及年假费用、补齐保险等。
一定要多看劳动法 虽然它还有那么多漏洞 也是劳动者受保障的唯一武器。至少最低限度保障自己的权益同时减少一点点损失。
申请劳动仲裁很简单:携带劳动仲裁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然后去当地仲裁委申请立案就可以。
关键就是需要你和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工资条、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等(其中有公章的工作证、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有一个足以证明劳动关系)
因为现在是处于3个月的试用期期间,这样会有影响吗?
追答当然有,如果你不服从公司安排他可以辞退你啊、
追问现在的问题就是我是在怀孕期间并且还是在劳动合同的3个月试用期内的,那我还能按上面提到的3点去做吗?
追答怀孕期间的话公司更不能辞退你。其他的跟没怀孕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