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件制工资是否需要支付加班费?

关于计件制工资的疑问:

1、计件制工人超时上班,是否存在加班费的问题?有无法律依据?

2、计件制工人在休息日及节假日上班,加班费应如何计算?节假日放假应按什么标准发放薪资?

3、计件制工人薪资是以产品单件来计算的,与时间无关。那么是否不存在加班加点或休息日的说法?

4、计件制工人的工资结构应如何划分?

劳动者拿计件工资,多劳多得,就不存在加班了吗?还能不能要求单位支付加班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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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3
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七条 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所以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

举例说明:

假设计件标准定额为8小时100件,周定额为500件,单价为1元/件。

1、如果正常工作日8小时做了80件,另外延时加班做了20件,那么这里加班两小时做的20件是完成标准时间的定额,没有加班费;当天的收入应该是100元。

2、如果正常工作日8小时做了120件,另延时加班做了30件,那么120件中多出的20件按1元/件支付计件工资,延时做的30件按1.5元/件支付计件工资;当天的收入应该是120+45=165元;

3、如果是在双休日或法定假日生产的,应该按2元/件或3元/件来计算计件工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