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通过劳务派遣公司进的场,我们和劳务派遣公司签的合同时28号发工资,但是每个月我们都会被拖上几天,之后我们就去劳动局投诉,劳动局说劳务派遣公司违反合同条列,我们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让我们把厂牌和同一起寄回劳务派遣公司,但是由于受理案件之后要45个工作日之内才能给我们答复,但是今天我们组长告诉我,我把厂牌和合同寄回劳务派遣公司的第二天,我没去上班就已经打自离了,请问我还能得到工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