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解释下:什么事狭义劳动合同和广义劳动合同?

最好是书面解释和个人理解都有,谢谢

狭义劳动合同指的是依据劳动合同法调整的劳动关系签订的劳动合同,广义的劳动合同法调整范围之外的劳动关系,包括劳务合同。

劳动合同的主体即劳动法律关系当事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的主体与其他合同关系的主体不同:

其一,劳动合同的主体是由法律规定的具有特定性,不具有法律资格的公民与不具有用工权的组织不能签订劳动合同。

其二,劳动合同签订后,其主体之间具有行政隶属性,劳动者必须依法服从用人单位的行政管理。



扩展资料:

以劳动合同作为建立劳动关系的基本形势是世界各国的普遍做法。这是由于劳动过程是非常复杂的也是千变万化的,不同行业,不同单位合同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各不相同。

国家法律法规只能对共性问题做出规定,不可能对当事人的具体权利义务做出规定,这就要求签订劳动合同明确权利义务。

劳动合同促进劳动力资源合理配置的重要手段。用人单位可以根据深感经营或工作需要确定录用劳动者的条件和方式数量,并且通过签订不同类型不同期限的劳动合同,发挥劳动者的特长合理使用劳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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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10-10
狭义劳动合同指的是依据劳动合同法调整的劳动关系签订的劳动合同,广义的劳动合同法调整范围之外的劳动关系,包括劳务合同。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3-10-08
合同是一种合意(协议)。但合同究竟是什么样的合意,存在广义、狭义、最狭义区分。
(1)广义的合同概念——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
即:指一切能够引起法律上的效果的协议。
范围:包括行政合同、劳动合同、民事合同
(2)狭义的合同概念——民事合同或民法合同
即: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范围:包括身份合同(婚姻、收养、监护契约)、物权合同、债权合同。
(3)最狭义的合同概念——债权合同。(我国合同法调整的就是债权债务合同)
即: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债权债务关系的协议。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