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单位发的钱被同事冒领,同事不承认,怎么要求赔偿

我母亲退休多年,2013年初跟同学聊天时得知单位发过至少一笔钱,于是她去单位询问,单位说属于我母亲的那笔钱已经被同单位的李某签字领走,共两笔,一笔是现金4000余元,一笔是存折14000余元,都有李某签名的代领单据(我母亲拿到复印件),签名代领日期是2007年10月和11月。我母亲找李某索要,李某声称已经把钱给了我母亲,但她描述给钱的情景立刻被我母亲否定,李某被否定一次就换一个场景描述,每次都被我母亲否定掉,李某亦拿不出证据证明自己把这两笔钱给了我母亲。

我母亲去单位找领导,请单位出面解决,单位的书记推卸责任不作为,说“单位不会再给你钱”“你想太多了吧?(对于李某占有我母亲款项一事的评论)”“我也快退休了”……

李某还要求和我母亲一起去查我母亲所有的银行账户,我母亲去了,得知存折那笔钱已被领走,似乎李某觉得可以证明自己清白,但银行不给普通客户看文件记录、取款签名凭证之类的资料,还是没拿到什么证据。

我母亲向gong an局报案,jingcha去银行要到了取款人签名的资料,通过关系得知gong an局开会讨论结果是因涉案金额较低等因素,不予立案,让去打官司。通过关系我和我母亲看到了取款签名的复件,我母亲判断是李某模仿我母亲的连笔签名,而那只是我母亲在单位签名的写法,我母亲说她在银行取款都是用楷书签名,帐号阿拉伯数字绝非我母亲笔迹(阿拉伯数字的差别我非常确定)。我们希望可以由笔迹鉴定来证明那字是李某所写。当时单位把存折和密码都给了李某,非常可能当时银行管理有漏洞,不用身份证拿着密码就取了钱。
1.我母亲想只起诉单位,让单位赔钱,她认为单位饶不了李某(李某也退休了)。我认为应该起诉李某和单位两方,李某负主要责任,因为李某蓄意非法占有别人的财产,在我们看来已经很明显了。单位也有过失,但我觉得如果让单位负全部责任并赔偿这笔钱及利息,如果法院调查出是李某侵占了钱,恐怕法院不会支持我母亲向单位的全额索赔吧?把谁列为被告比较好?只起诉单位的话,岂不是让李某逍遥法外了?

2.我们要求被告至少赔偿3万元(包括两笔钱约两万,及这六年来的利息),另外还可以要求什么赔偿?为了这事我母亲和我花费了很多精力,心里非常难受,被李某气得不轻。可否因为李某对单位领导同事和对银行声称早把钱给了我母亲的这种行为寻求精神损失赔偿?因为这种言论对我母亲名誉造成损害。可以要求赔偿误工费吗?为准备打官司跑了多趟,花了很多时间。因为李某这种行为是蓄意的犯罪而不是无心的过失,我们还能要求其他什么赔偿吗?

3.这算民事诉讼还是刑事诉讼?李某是否应承担刑事责任,即便是小偷偷了两万块钱也不能赔钱就了事吧。民事或刑事诉讼需要原告来指定属于哪一类吗?我们作为原告是不是不用操心这一点?

4.gong an局不让提那个银行取钱签名(签的我母亲的名)的证据,说对方知道会想对策。那我们在起诉书里不提这个,法院会主动去做笔迹鉴定吗?起诉书里有一栏要求原告提供证据,我们只放上李某在单位签名(签的李某自己名)领走现金和存折的单子,就可以了?

5.如果把李某跟单位列为共同被告,两被告承担的责任需要原告来划分清楚吗?比如要求被告赔偿多少钱,我们起诉书里是写“要求两个被告一起赔偿多少钱”,然后法院划分每人该承担多大比例;还是我们必须一开始就得写清楚分别要求李某赔多少钱,要求单位赔多少钱?

第1个回答  2013-10-09
应承担刑事责任,3000元就是刑事案了